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游苏杭)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办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做客新华网2016全国两会特别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公益诉讼是去年检察机关工作中的亮点,当谈及这项工作当前进展时,王松苗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去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北京等13个省区市开展试点工作。最高检先后印发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方案和实施办法,进行全面部署。目前,试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已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0多件,提起公益诉讼12件。其中,第一个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是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起诉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第一个判决的是贵州锦屏县检察院起诉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第一个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是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起诉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案。”
而面对为何全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仅有12起时,王松苗表示,“12件是全国的数据,但不代表全部的检察工作。按照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一个必经的前置程序,叫诉前程序。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只有通过诉前程序解决不了问题的,检察机关才提起公益诉讼。因为我们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推动问题解决,维护公共民生福祉,而不是追求办案数量。到目前为止已经有325件案件进入诉前程序,有关部门纠正了224件。可以说,每一次纠正都凝聚着检察人员大量的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