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精神
全面加强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社会组织是新形势下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和渠道。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现代化治理、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直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高度重视,在杨晶同志的指导下, 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机关党建整体格局,作为与机关、直属单位党建的“三驾马车”之一,指导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和所属社会组织,全力推进有关工作,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意识进一步增强。工委通过召开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等,组织各部门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传达中央有关要求,并对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各有关部门机关党委层层学习传达有关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有关工作。通过学习研究,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主动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识明显增强,社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的意识明显加强,一致深刻认识到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进一步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深刻认识到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只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才能确保社会组织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深刻认识到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任务,努力克服困难,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固薄弱环节,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工委牵头、部门党组指导、部门机关党委统筹推进、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初步确立。工委成立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书记李智勇任组长,副书记姚志平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统一领导推动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党组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清社会组织党建管理“脉络”,成立社团党委或配备专门工作力量,统筹抓好工作推动和落实。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积极作为,把党建工作作为社会组织第一要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使党的组织不断强起来、党员队伍不断活起来。
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2016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组织新增616个,其中:新增党委37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156个、联合党支部334个、功能型党支部85个,新转入党员4339名,党的组织实现应建尽建,党员组织关系基本实现应转尽转,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由之前的36.2%提升到目前的100%。社会组织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党委(联合党委)的社会组织增设了纪委(联合纪委),配备了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健全了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完善了支委会设置,明确了委员分工和工作职能;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派驻了党建指导员,强化了政治引领。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进一步规范,换届流程和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条件得到明确。社会组织成立党委(联合党委)、党支部(联合党支部)等工作程序和示范文本进一步完善,有关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显著增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步入正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得到落实。社会组织党员教育发展管理服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更加贴近社会组织特点和党员群众需求,抓党建、增活力、促发展的效果不断显现。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入,行业自律不断加强。社会组织“以党建带群建、以群建促党建”的局面逐步形成,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得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