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云南昭通鲁甸县委宣传部就“不法者围攻干警”一事通报称,目前有6名犯罪嫌疑人已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鲁甸警方官方微信截图
据相关人士提供视频显示,24日,部分人员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围攻干警,辖区派出所所长现场下跪,喊 “给你们跪了”。
25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鲁甸警方”发布通报,当地公检法联合发通告称,1月24日,部分不法人员在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围攻、殴打处警公安干警并砸毁警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法犯罪,敦促不法者限期自首。
鲁甸县公检法联合发布通告
25日17时许,鲁甸县委宣传部公开通报称,1月24日上午,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三位干部到崇文社区1—4组开展棚户区改造民意调查工作。10时20分许,崇文社区3组群众程某某到社区反映问题,情绪激动,与社区干部发生抓扯。
其间,程某某婆婆王某某(现年79岁)在家中去世,家属以王某某死亡与程某某在社区争吵有关为由,围堵社区办公楼,引起群众聚集围观。
接报后,鲁甸县委、县政府迅速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群众的情绪疏导、思想稳控、政策宣传等工作,并安排妥善处理死者善后事宜。但部分群众不愿离开,并将现场做群众工作的两名工作人员围困在一辆警车内。
当天19时许,当工作人员欲带离车内两人时,遭到部分群众阻挠。昭通市委、市政府接报后,主要领导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立即率相关部门赶赴鲁甸指挥。21时30分许,车内两人被安全带离现场,带离过程中现场民警遭部分群众扔石块袭击,受伤民警已送医院医治,现场无群众受伤。
目前,鲁甸县治安秩序平稳。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四套班子成员带领的群众工作组,继续深入群众听取诉求,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经公安机关对现场群众及家属进行走访了解,接受了解的现场群众及家属均表示王某某死亡与程某某到社区反映问题无直接关系,家属已着手办理死者后事。公安机关正对此案进一步调查取证,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与此同时,鲁甸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联合发出通告称,部分不法人员在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围攻、殴打处警公安干警并砸毁警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经掌握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限期在2月3日凌晨0点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严惩。
通告还称,对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的,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罚;对积极检举的公民予以奖励。
乘客挡车门阻拦高铁发车,乘警不敢强制将其带离;交警依法检查违章车辆,被车主辱骂扇耳光而不敢还手……
基层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为何会变得缩手缩脚?半月谈记者调研了解到,怕被人曝光过度解读、怕逾越模糊的执法权限边界、怕没有规范指导而犯法等“三怕”心理,是造成一线执法人员“不敢管”“有顾虑”的重要原因。
不敢执法、暴力抗法现象多发
“这么严重的扰乱公共秩序,为何乘警不当场拘捕?”“乘警在畏畏缩缩,没做到一个执法者应该做的事!”“这是执法者的过失,完全有能力阻止闹剧!”……
半月谈记者梳理发现,对于“高铁女”事件,舆论在谴责当事人不守规则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质疑,乘警在劝告无效后为何不将她强制带离。
无独有偶。在山东菏泽,一名女司机因对临时停车不满,下车对正在执勤的两名协警进行辱骂、扇耳光,并故意摔坏了执法记录仪等执勤设备。
“有时候我们什么也不做,只是从摊贩面前经过,就会被骂。”一位基层城管执法人员无奈地对半月谈记者说,“有次还因为误会,被一旁围观的老人追着骂了半条街。我们咋变得这么怂?”
半月谈记者注意到,执法部门遭遇当事人违抗不配合,甚至“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现象并不少见。
针对近期发生的一线公安民警和辅警正常执法执勤遭遇暴力抗法甚至辱骂殴打事件,公安部作出回应称,该严格执法的没有严格执法是失职,该支持和保护严格执法的没有支持和保护同样是失职。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为民警依法履职撑腰打气。
标准不明、保障不足,让基层执法更难
“执法过程中被骂、被推搡、被团团围住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只能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黄石(化名)是江苏一位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他坦言:“我们心里也很矛盾,路边摆摊的小贩们生活不容易是事实,但违规经营也是事实。若整改不到位,执法人员也会面临履职风险。”
在苏中某区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张安(化名)看来,执法者是强势地位,除了一些刑事案件,被执法对象在舆论中都是以弱势群体的面目出现,“舆论在发酵时,这种地位的反差很明显,大部分人都会站在弱者的角度谴责强者”。
履职边界不清也让执法人员面临困惑。长三角地区一位市场监管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由多部门合并而成的市场监管局,存在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职责。例如,一些餐饮企业违规使用液化气,有时难以定义是市场经营行为还是安全生产行为。
苏南一位基层城管执法人员告诉半月谈记者:“法律的保障不足让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明确的定位和执法权限。”
“制止暴力抗法的行为因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执法人员会畏首畏尾,害怕制止行为犯法。”张安说,通常执法者要选择对暴力抗法者损害最小的方式执法进而实现执法目的,但这个度如何把握,没有很明确的操作规范。
专家分析认为,现在执法强调有法可依,但很多情况在司法解释上是不够清晰的,如挡车门阻拦高铁发车这种行为,执法人员如果强势架走的话,可能会面临被当事人起诉的风险。
既要规范执法,也要严格执法
专家表示,这种情况并非一天形成,是公众对部分执法人员违规执法、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等问题长期观察后积累下的情绪。
一方面,执法机关首先要带头守法,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敬畏法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治理问题。另一方面,也应赋予执法人员在面对暴力抗法行为相应的处置权力。严格执法过程中应对一些特殊情况采取授权,这样能防止执法人员面对这些紧急状态无法可依。
公安部已提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探索建立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对民警严格执法行为,只要符合法律规范和法定程序的,就要坚决支持保护。
张安建议,目前对暴力抗法往往以妨害公务罪来惩罚,应尽快确定妨害公务罪行的具体标准,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执法规范。同时,应借鉴西方国家设立袭警罪的通行做法。
一位基层执法人员表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自媒体的管理,对发布不实信息的自媒体,应该有追责机制。“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但也希望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半月谈记者:朱筱、郑生竹 | 编辑:徐希才、刘佳(实习生) 澎湃记者:王万春、李蕊、郑蔷薇(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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