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题:陷入“寒冬”或拥抱“新春”?减负令后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升级转型
新华社记者 胡浩
自今年年初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减负令”,要求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以来,各地纷纷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而言,这一“史上最严”的专项治理意味着什么?如何迎接机遇挑战,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日前召开的第七届中国教育培训发展大会上,校外培训机构的升级转型成为热议话题。
正观念:划定“红线”是为了更好发展
近年来,我国校外培训市场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的补充性需求。然而,一些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
针对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超纲教学、应试倾向,学校以及学校非零起点教学,教师课堂不讲课后讲等6类问题,教育部等四部门分三个阶段作出为期一年半的专项治理部署。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校外培训行业的声誉,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加重孩子们和家庭负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张强表示,对于这一专项治理,绝大多数校外培训教育机构衷心拥护,并且愿意通过签署自律公约的形式,向全社会做出承诺,维护受教育者和家庭的权益。
“开展专项治理,不是针对合法的、符合教育规律、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培训行为,而是针对存在问题的,比如过度强化应试,进而增加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等行为。”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综合处处长陈东升指出,“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我们坚决鼓励其发展、支持其发展”。
辨方向: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
“在新形势下,明确教育培训发展的方向,明确教育培训的着力点,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是培训学校的生命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说。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方向和定位,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明确提出,要让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扰者”。
学校教育不可能包打天下,校外教育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及合法性。事实上,在世界多数国家,被称为“影子教育”的校外培训都发挥着积极作用,是为公众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教育服务的有效方式。
“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学生的兴趣方面、培训学生的特长方面、发展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应当开创一片更好的天地,为培养出更优秀的人才做出贡献。”王佐书认为,校外培训学校的发展应当有利于提高人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幸福家庭,有利于培养各级各类各种各样的人才,有利于为国家的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做好服务。
谋未来:在规范创新中迈向高质量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对校外教育培训需求强烈,这正是校外培训市场蓬勃发展的土壤所在。
“作为政策起草者、法律制定者要认识到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培训产业的正向价值。”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认为,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创新、质量和诚信求发展。要以优质的课程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这是教育培训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是立身之本。”
“帮助孩子成长,这就是我们要干的事情。”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说,要真正用心考虑科技在教育中的应用和教育颠覆变革作用,借助科技手段智能化运营教育体系,提供优质的教学内容。
好未来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张邦鑫认为,要将内容研发作为重中之重,以能力、素养的提升为目标,坚决避免超纲和超前。此外,要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降低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成本,提升学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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