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亟须健全(对话)
——访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
当前,大数据越来越深刻影响我们的生活,但是,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围绕健全适应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这一话题,记者采访了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
记者: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出现,个人信息保护应该把握什么原则?
高富平: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个人信息的内容、形式、应用场景和利用方式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数据的利用秩序日益成为其中的一项重要课题。特别是在各种各样的数据资源中,个人信息既关乎个人的尊严和自由,又事关社会和公共利益,其保护与利用构成了大数据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体而言,个人信息保护应以保护个人权益和促进信息流通为宗旨,实现个人权益保护和信息自由流通的兼顾。一方面,应继续强调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流通不得侵犯信息主体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应重视个人信息的社会属性,信息主体有权阻止他人以危害个人权益的方式过度收集、滥用和泄露个人信息,并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但是,个人信息被合理、适当、安全方式予以收集、使用和流通,法律上应给予同等保护。
记者:当前一些个人信息遭到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律?
高富平: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应当着力于防范个人信息的滥用。在一般情形下,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流通应当通过合理可行的方式告知信息主体,维护个人知情权;私密性的个人信息或敏感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流通应当以获得“充分告知+明示同意”为前提,以特别情形下直接限制或禁止为补充。
应该看到,实践中对个人信息收集和获取环节进行的若干法律规范,无法与形势发展相适应,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实际效果上有所欠缺。因此,亟须加强对个人信息使用环节的法律规范,加大对危害个人信息行为的惩罚。此外,个人信息使用是否会导致隐私侵害,因使用目的、场景、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区分场景,保护隐私成为个人信息保护的一大趋势,我们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流通的规范,应当融入以风险为导向、以场景为基础的理念,实现个人信息流通符合场景需要、风险可控和责任可追溯。
记者:未来应该如何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高富平:个人信息保护是为保护个人尊严和自由而建立的一套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和流通规则,并不存在统一的模式或方法。结合国际国内的长期实践,我们要立足于国情,充分考虑大数据应用和推进数据经济发展的形势需要,充分预测评估大数据发展带来的各种风险与挑战,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面向未来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同时应该注意到,个人信息保护需要巨大的法律执行成本。因此,培养和塑造尊重个人隐私的文化氛围和守法意识,推进行业自律自治也是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企业应将个人信息保护贯穿到企业产品设计、业务流程管理的每个环节,建立尊重和保护个人信息的数据管理体系,将企业数据的依法管理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加以建设,同时鼓励行业自治,发展具有行业特点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标准。(记者 张璁)
-
人民日报海外版:保护个人信息还需加把劲
骚扰信息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近些年来,推销电话、垃圾短信、广告邮件等骚扰信息干扰了很多人的日常生活,让公众不堪其扰。2018-06-01 07:38:38
-
公安部约谈WiFi分享类企业:5项措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近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集中约谈境内WiFi分享类网络应用服务企业,要求相关企业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2018-05-22 09:53:53
-
政府部门应成为个人信息保护典范
各级政府部门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要尽量“保密”,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政务信息,应当依法全面充分予以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18-05-07 08:48:10
-
大数据"坑熟客",技术之罪需规则规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质量发展,怎么消除“游离感”?
2018-03-02 08:58:39
-
学校只剩一名学生,她却坚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变动!骑共享单车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2018-03-01 0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