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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7月3日电(记者廖君、黎昌政)武汉市日前出台全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方案,要求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共交通工具及影剧院、网吧等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禁烟,并将控烟工作与单位绩效管理等挂钩。
根据工作方案,领导干部不得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并有责任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将控烟纳入各单位绩效管理内容,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接受任何烟草企业赞助,不得发布任何烟草广告。
根据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市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对吸烟者进行相应处理。如本应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违规,且逾期不改正,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被取消相关评比资格。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吸烟,且不接受相关工作人员劝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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