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社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介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和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的相关情况。邱小平公布了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涉及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
邱小平介绍,2017年9月,人社部专门制定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人社部又与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各地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依法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工作,并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近期,人社部在各地提供情况的基础上,梳理了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涉及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今天在此将这些违法企业和个人向全社会予以公布。
邱小平指出,按照暂行办法和合作备忘录的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使他们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违法成本。通过施行“黑名单”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更好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邱小平表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着力完善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欠薪源头治理,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和专项检查,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2018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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