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北京正式发布新政,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住房支持,就近解决人才居住需求。值得注意的是,符合一定条件的非京籍人才也可以申请公租房或购买共有产权房。
该名为《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提出,基本原则是“租购并举、以租为主”,即以配租公租房为主,配售共有产权房、发放人才租房补贴为辅。
下面就来看一下哪些人能申请、怎么申请,以及对人才的相关要求。
公租房
——哪些人可以申请?
根据《意见》,人才家庭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无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
2.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
3.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
上述条件并未提到户籍限制,也就是说,非京籍人才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怎么申请?
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人才应以单位名义在单位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集中申请。通过审核的人才家庭可申请登记配租,配租工作采取登记制的方式组织实施。
——租金是多少?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整体面向人才分配的,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长期租赁方式筹集的为运营单位)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关于人才租房补贴,《意见》规定,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人才租房补贴标准,通过向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租房补贴资金由各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房源从哪里来?
《意见》提出,在就业创业人才聚集区域布局,筹集房源就近解决人才居住需求。
各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结合本园区各类人才的实际需求,优先利用园区规划的居住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列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也可在园区周边,通过长期租赁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收购社会存量住房、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共有产权住房
——哪些人可以申请?
根据《意见》,人才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2.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确定。
另外,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这其实是对限购政策的一种松绑。”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当然,此类松绑是有条件的,只能认购普通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主要是希望购房者有“房住不炒”的心态,而不是钻政策漏洞。
上面提到了“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具体都有哪些条件?
根据北京市住建部官网消息,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应当是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无房居民家庭,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家庭要符合《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应当年满30周岁。(各区还会在项目公告中规定符合本区的相关要求)
非京籍能否购买呢?“可以。人才住房新政不限制户籍,无论是否京籍都可以享受政策的支持。”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说。
——怎么申请?
与公租房一样,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应以单位名义在单位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集中申请。
——怎么确定选房顺序?
优秀人才可能会优先选房。根据《意见》,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可通过摇号或会同区人才主管部门根据申购家庭情况打分确定选房顺序。
其中,按照打分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的,各区可结合人才的急需程度、创新能力、影响力、发展潜力以及对所在行业领域的作用和贡献、在京服务年限等因素综合打分排队确定。
——房源从哪里来?
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原则,在园区范围内及周边建设筹集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区域范围内人才居住需求。
北京人才住房新政会对楼市有哪些影响?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相比其他城市的人才住房以商品房为主,北京主要提供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这两种住房基本没有投资属性,使人才住房可以真正保障居住,而避免影响房地产市场调控。
张波指出,北京的人才住房新政可以视为在“安居宜居”的住房目标之下,针对人才住房更为切实和精准化的政策指引和导向。与严格的房产调控政策相辅相成,共同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延伸——
人才的标准是什么?
《意见》没有明确提到人才的标准,中新网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底发布的《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梳理了一些人才相关要求,可供大家参考。
该文件提到了海外人才和国内人才,下面仅简单列举国内人才的有关说明。
高层次国内人才:“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等。
创新创业团队人才:高层次人才在京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团队中的科研骨干、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优秀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等;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较大且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团队,其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团队优秀核心成员等。
科技创新人才:贡献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等。
文化创意人才: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等领域国家级奖项获奖人和国家级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社会贡献较大的知名媒体人、自由撰稿人、艺术经纪人、文化传承人、展览策划人和文化科技融合人才,以及著名作家、导演和编剧等。
金融人才: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000万元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实收资本3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亿元以上,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和核心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满3年且贡献突出的;在京设立的金融控股集团、持牌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金融组织,服务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其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等。 (记者 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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