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
《通知》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查清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强化依法治理和责任落实,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守住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底线,确保国家粮食储备安全。
《通知》明确,本次粮食库存大清查遵循“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全面清查,突出重点;先行试点,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的清查原则,对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数量和质量进行清查。同时,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
《通知》要求,本次粮食库存大清查以2019年3月末(统计结报日)为清查时点,分为准备、自查、普查、抽查、整改五个阶段。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要实事求是反映粮食库存情况,严格按照粮食库存大清查各项要求逐货位进行自查。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各地市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清查范围的承储企业库存粮食逐货位进行全面普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自查和普查情况进行抽查。对粮食库存大清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督促企业狠抓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要强化责任,严格落实自查、普查、抽查责任,对清查结果实行责任追究制。
《通知》强调,国家有关部门建立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案件核查,落实经费保障,注重宣传引导。为保证大清查取得预期效果,2018年下半年,在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贵州、陕西、甘肃10个省,每省选择2个市(州)先行开展清查试点。
-
安徽将建立粮食经营活动“红”“黑”名单
安徽省粮食经营活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在安徽省境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企业纳入“红名单”“黑名单”管理范围。2018-07-18 14:25:13
-
“打白条”卷走280多户村民卖粮款 江苏警方破获一起粮食收购诈骗案
湖湘特色戏曲动漫展播,艺术专业大学生现场制作漫像……13日上午,作为2018第四届湖湘动漫月主题活动的第九届长沙(国际)动漫游戏展在长沙开幕。2018-07-13 17:56:39
-
江苏:三大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超过78%
记者7日从江苏省农机局获悉,截至目前,江苏省三大粮食作物六大环节全程机械化水平超过78%,其中水稻机插率稳定在75%左右,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达到51%,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超过60%。2018-07-07 16:04:56
-
大数据"坑熟客",技术之罪需规则规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质量发展,怎么消除“游离感”?
2018-03-02 08:58:39
-
学校只剩一名学生,她却坚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变动!骑共享单车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2018-03-01 0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