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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10月17日电(记者马晓媛)太原市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将为2018年度到该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发放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符合五项条件的可申请。据悉,此次发放补助补贴申报时间从10月22日到11月30日。
这五项条件包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太原参加工作,并入职太原市各类企业、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毕业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取得本市户籍。
通知明确,生活补助与租房补贴只可申请一项,其中生活补助的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租房补贴的申请对象包括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技师、高级技师。
根据通知,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每月补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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