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治理中,遇到难题怎么办?最佳方式当然是上下级齐心协力,各司其职,把问题解决好。但在部分地区、一些单位存在一种怪现象:遇到难题,从下往上级级报,请示、汇报、送审;领导也不想、不敢找事,虽然从上往下层层批示,但多含糊其辞,并不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如此“文来文去”,请示、批示循环几轮,基层治理陷入“空转”。基层干部群众感叹:知否知否?问题依然如旧。
棘手问题,你报上来我推下去
南方某县的一处湖面,历年来都是采砂区,采砂权早年也被拍卖给企业。前年,地方环保督察后,采砂被叫停。不料,随着生态环境部提出制止环保“一刀切”现象后,采砂企业往省里和市里上访,认为是县里“一刀切”,要求对簿公堂,获得赔偿。
市里有关部门批示,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县里收到指示后,一筹莫展,当初关停也是落实上级指示啊,现在怎么办?想来想去,不敢自己做主,只能往上报,请上级界定是否属于“一刀切”。市里收到请示后批示,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规要求,做好环保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
接到踢回来的皮球,县里又开始新一轮“击鼓传花”,通过市里请示省渔业部门,请求能否对部分水面调整规划,用于合法采砂。省里不同意,但等信访问题再次出现时,还是要求地方自己处理好。
如此这般,请示、指示往复循环,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多名市县级领导说,近几年报上来等待签批的材料明显增多。
一名县长告诉半月谈记者,以前每天十几件待批件是常态,现在几十件是常态。很多报上来的材料中,下级部门以及分管工作人员的建议少了、带有思考性的意见少了,一级级签了三四个名字,但每一个人的意见都是“请XX审定”。
他说:“有些情况,相关部门和分管人员原本是最清楚的,但不敢做决定、不愿拿主意、不想承担责任,直接一层层上报,上级单位怎么定?”
多名基层干部认为,这种推来推去的事情,一般都是比较棘手、政策边界把握不清、权责界定不清的工作。请示、批示转了一大圈,就是落不了地,问题还是问题,有些矛盾因为延误而激化。
“个个都是‘二传手’,没有主攻手,‘空转’背后潜藏风险。”一位基层干部说。
问诊“空转”,难在四大病灶
半月谈记者采访了解到,“空转”其来有自。不少基层干部反映,当下乱作为少了,但不作为、慢作为不易根治,在一些地方甚至有抬头趋势。“人人经手,但人人不解决”的治理“空转”现象,就是一种表现。而究其原因,主要有四大病灶。
——部分干部缺乏斗争精神,不敢担当。
广西行政学院教授凌经球认为,一些棘手问题延续多年,背后有复杂的人际关系,要解决这些问题,肯定要触及某些人的利益。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或是不愿得罪人、或是抱“新官不理旧事”的心态,或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问题视而不见、搞整改避重就轻,甚至导致旧问题未除、新问题又发。
——政策界定不清,职责切割不清,各级权责不匹配。
有专家表示,一方面,由于政策界定不清,导致部分工作存在争议,各级拿不定主意,确实在客观上导致了“空转”。另一方面,基层行政体制存在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问题,部分工作存在上下级之间职能交叉、职能重叠,一旦出现问题,各级推诿责任。尤其对于乡镇一级来说,责大于权,既缺乏解决问题的手段和能力,也影响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就难以避免把责任往上推。
——利益关系牵扯,部分干部推卸责任,甚至主观上助推“空转”。
去年,南方某地发生一起环保事件,该问题由来已久,省里相关部门多次推动,还派人到现场督办,但现场执法必须依靠县、乡镇来开展。由于部分基层干部与违法分子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工作长期难以推动。
——问责泛滥,追责不切实际,趋利避害导致各级推责。
南方一市某局办公室主任说,过去对某些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待批件,自己做主签了,不必事事上报领导。但是,去年自己因某个间接问题被处分,问责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他说:“从这之后,所有处室都不敢自己做决定,所有文件都要往上送给领导,我以前每年自己签字的100多份文件,现在全部送给局领导批示。”
中部某省一名副县长前期牵头推进一项工作,部分下属提出有难度,不敢担责。副县长说“依法依规推进工作,有问题我来担责,你们放手去做”;下属说“万一出了事,你是县领导,最终还是我们被追责”。这位副县长叹一口气:“最终我让他们写报告,我签字同意,以后责任我来担。但很显然,不是所有县领导都会这么做。”
理顺权责关系,落实容错纠错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空转”现象严重影响改革效能,亟待整治。
一是责任必须强化,基层反腐要进一步深入推进。
凌经球认为,针对思想根源问题、利益关系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不依法履职、不勇于担当、导致治理陷入“空转”的干部,要依纪依法依规处理。
二是理顺基层权责关系,理顺社会与市场的关系。
湖南省社科院研究员陈文胜认为,当前基层治理中,“超负荷运转”和“空转”并存,很值得思考。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治理体制的矛盾。一方面,要理顺各级权责关系,要适当放权,让基层权责匹配;另一方面,要理顺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有的问题光靠行政权力难以推动,应该借助市场和社会的活力。
三是容错纠错机制必须切实建立,增强操作性。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当前部分地区已在探索容错、免责制度化,帮助基层干部减轻“问责焦虑症”。但基层反映,其中部分细则表述偏虚,需要更具操作性。有干部提出,可以借鉴部分地区施行的“党员积分绩效制”,对平时的工作履职进行积分,而一旦出现工作不到位,只要不是违法违纪违规,就可以考虑核减相应积分,不必动不动就问责处分。(周楠 梁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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