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牧还草、生态移民、生态管护……探索保护生态补偿机制——
三江源保护3年做了哪些事?
三江源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每年向下游输出620多亿立方米的水资源。保护好三江源,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责任千钧。
近日,《工人日报》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组赴玉树,深入三江源国家公园腹地,探访长江上游和澜沧江上游的生态保护状况。
2016年3月,《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正式印发,我国首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由此开启。3年多的试点探索,有利益协调、矛盾纠结,也有机构整合、生活重建。
离开也是为了守护
“我以前是牧民,后来响应国家号召退牧还草,全家都搬到县城去了,每年五六月份挖虫草的时候才会回来。”6月20日,在玉树治多县立新乡叶青村,50岁的村民多吉才仁告诉记者。
这里是长江源头干流河段通天河流经之地。据立新乡党委书记才仁松保介绍,2009年,当地政府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推行退牧还草,以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对于当地牧民而言,原来放牧和挖虫草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搬到县城之后,孩子上学和看病都更方便了,但他们也面临“再就业”的难题——去打工,缺乏一技之长;做买卖,需要启动资金。更重要的是,对于习惯了自由自在放牧的人们来说,干一份“固定”的工作意味着生活方式的全然改变。
《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中定下的目标是,至2020年转产转业牧民有序增加,国家公园内居住人口有所下降。
适应新环境是生态移民的必修课,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环境,则是相关部门必须考虑的问题。据了解,当地给配合政策移民的牧民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每人每年2100元。
面对村里的青山绿水,多吉才仁感慨:“这些年来,这里的生态确实在不断改善。”
“这里”始终是他们的家园,离开也是为了守护。
留下变成生态管护员
68岁的玉树杂多县昂赛乡村民求群在3个月前刚刚失去了儿子——这位35岁的生态管护员在一次巡山途中被棕熊袭击不幸离世。
老人接过儿子的棒,成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的生态管护员。“儿子走了,家里的顶梁柱没了。”这位长年放牧的老人脸上皱纹沟壑纵横,他对本报记者说,“政府的环保政策特别好,我们很支持,我们就是希望能有更有效防止熊害的措施。”
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其职责包括制止管护区域内乱砍滥伐、滥捕乱猎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对草原、湿地、林地、河流、湖泊等进行日常巡查,还要捡拾沿途的垃圾。
目前园区已经全面实现“一户一岗”,共有17211名生态管护员持证上岗。开展生态管护工作期间,完成绩效考核的牧民每月可获得1800元收入。3年来,青海省财政共投入4.34亿元资金,户均年收入增加21600元。
昂赛乡是青藏高原雪豹最集中的地区之一。55岁的生态管护员乐尕告诉记者,2016年,他和村民救助过一只受伤的雪豹。“现在野生动物越来越多,很多都是以前从来没见过的。”
随着生态环境的恢复,一度踪迹难觅的珍稀野生动物再度出现。硬币的另一面是,由于保护力度加大,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日趋好转,种群和食物链得到了较好的恢复,但“肇事率”也随之增加。
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也要保护牧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何找到平衡点?这是大自然给人们出的一道难题。
“我们率先在昂赛乡年都村试点,通过县财政支持、高校和社会学术组织资助、群众投保的方式,筹资建立了‘人兽冲突保险基金’试点。”澜沧江源园区管委会资源环境执法局局长桑布说,截至目前,园区内共登记人兽冲突伤害事件222起,兑现损失补偿22万余元。
形成硬约束机制
在昂赛乡的一处草原上,静静屹立着一栋有着透明屋顶的小木屋——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昂赛乡野外工作站。这是三江源国家公园内第一座科研工作站,肩负着在地保护、科学研究、公众参与和环境教育等功能。
6月21日,这个工作站的志愿者刘馨浓告诉记者,他们在昂赛乡实现了红外相机的覆盖,划分了72个网格,每个网格里放1或2个红外相机,每个相机都有一个牧民来管理,实现当地人自己做野生动物保护。
事实上,“科技支撑不足”与“专业人才短缺”并存是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中面临的两大制约因素。艰苦的环境,要引来人才、留住人才实属不易。
为此,三江源国家公园与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此外,当地对省州县乡村干部、生态管护员、技术人员组织开展了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110场次,36000多人次参与。
现代生态文明追求的是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等在内的大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而在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之间寻求平衡是永恒的话题。
青海近90%的国土属于禁止或限制开发区。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家对该省生态补偿的补助范围小、标准偏低,不能满足生态保护需要,与牧民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建议通过立法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探索建立以水质、水量以及生态保护责任为基础的流域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强化对长江源头生态保护工作的倾斜。”
2017年6月,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此举标志着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迈出依法建园的步伐。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顺应自然法则,也需要形成硬约束机制。(记者 蒋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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