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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0月16日电(记者董小红)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就闫某等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四川省第一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这是记者16日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的。据介绍,闫某等4人长期销售假冒阿迪达斯、耐克、安德玛三个国际知名运动品牌的服装、鞋类等商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记者了解到,消费公益诉讼是201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一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性职能,其中明确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5月31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并支持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9月17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4被告退还因欺诈销售所获得的货款并赔偿消费者损失共计390余万元。
目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也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
据悉,近年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专门成立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办公室,并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支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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