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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加快制定
2019-10-24 07:42:48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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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加快制定

  以地方法规形式细化落实国家《条例》原则性规定;3.0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近期将印发实施

  10月23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许多市民前来办理业务。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摄

  北京将如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场座谈会透露了北京下一步的行动目标: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快研究制定《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另外,“9+N”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将升级至3.0版,并于近期印发实施。专家认为,国家《条例》为地方推进解决“准入不准营”、市场退出障碍、“融资难、融资贵”、审批手续多时间长、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等痛点难点问题提供了依据。

  新京报讯 国务院新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将如何落实《条例》?昨日下午,北京市召开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营商环境各领域的18家单位相关同志、专家学者、企业家参加会议。会上,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军表示,北京将加快研究制定《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地方法规形式细化落实国家《条例》中的原则性规定。

  王军介绍,《条例》涉及领域广,系统性、专业性强,很多规定涉及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切身利益,作为政府部门必须把《条例》各项规定悟实吃透,认真对照《条例》有关要求,以最快速度、最实举措把《条例》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同时,将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建言献策,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王军表示,北京将加快研究制定《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将以贯彻落实国家《条例》为契机,结合北京实际,加快研究《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地方法规形式细化落实国家《条例》中的原则性规定,同时坚持开门编条例,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为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此外,据北京市发改委介绍,北京将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前一阶段,北京在2018年出台“9+N”1.0版改革政策和今年2月出台“9+N”2.0版改革政策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认真梳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全市56个部门集中研究,形成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3.0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力争在重点环节和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继续在全国立标杆、做示范,让企业和群众得到更多的获得感,推动北京营商环境改革再上新台阶。

  数说北京改善营商环境

  “放管服”

  全面梳理国家营商环境改革基础台账以及2017年以来下发的132个“放管服”及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文件,分解形成823项国家改革任务清单。

  办证照

  企业开办可在“e窗通”网上审批,办理环节由7个精简为1个,办理时间由24天压缩至1天,企业可当天申请、当天领照,在全国率先进入“1”时代。

  保“知产”

  成立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11类涉互联网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截至9月底,共收案3.5万件,结案2.6万件。

  促通关

  两年来,经天津港进出口货物的4项指标通关时间共压缩237小时,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今年1-9月,北京地区进出口总额2.11万亿元,同比增长4.6%,高于全国1.8个百分点。

  减审批

  取消、合并14个审批部门的审批职能,审批服务事项由224项精简至107项。办理建筑许可环节由23个减至5个,办理时限由208天压缩至20天。

  降税费

  今年1-9月,新增“减税降费”1481亿元,企业和个人普遍得到实惠,预计全年减税降费近1800亿元。

  关注1

  优化营商环境是北京“一把手”工程

  座谈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起市级改革协调推进机制。

  据介绍,6位主管市领导牵头负责研究推进分管领域的改革和协调调度。同时,建立全市营商环境专班,统筹协调全市改革工作,由市发改委等7个部门牵头、市级56个部门和16个区共同参与,形成了由165名工作人员组成的队伍。今年以来,北京召开市级专题调度会60余次,部门间协调会200余次,深入研究改革路径和措施,高效协调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成为突破种种阻力和障碍,推进改革不断深化和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此外,京津两地通力合作、携手并进,建立京津联合联动工作机制,联合领导小组以两市主管副市长为组长,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形成两地轮流周调度会制度,不断提升京津地区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记者了解到,从宏观层面看,2017年北京出台《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18年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打造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和北京诚信“四大示范工程”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的目标,并分解了298项具体任务清单,明确了近三年优化营商环境的时间表和施工图。

  从微观层面上,北京先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1.0、2.0版系列改革政策,不断破解关键难点问题。2018年3月,出台了“9+N”1.0版改革政策,以“三精简一透明”为重点,聚焦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纳税、获得电力、跨境贸易、获得信贷、登记财产等7个领域,推出了35个短小精干、务实管用的改革政策,取得了快速有效的改革效果。今年2月份,北京继续出台了“9+N”2.0版改革政策,在对标世行评价指标基础上,结合企业和群众需求,聚焦“简流程、优服务、降成本、强监管”四个方面,推出69个改革政策,领域更广泛、针对性更强、含金量更高、改革效果更加明显。

  关注2

  今年前9个月新设外资企业1251家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为优化营商环境,北京持续加大“一门、一网、一窗、一次”改革力度,为企业群众提供态度上暖心、渠道上集成、方式上便利、技术上智能的优质政务服务。

  其中,大力推行“只进一门”,实现市级54个部门996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办理,各级进驻率达到80%。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实现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大力推行“一窗通办”,实现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在综合窗口办理。

  据北京市发改委介绍,北京积极推进外资和境外投资企业审批流程再造,在全国率先实行外资企业登记备案“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模式,推进境外投资备案改革。北京利用外资持续保持稳定,今年1-9月,全市新设外资企业1251家,同比增长6.9%;实际利用外资125.3亿美元,同比增长3.3%,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12%。

  2018年,北京在全国率先推出小微企业低压电力接入“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使办理环节由6个缩减为2个,平均用时由141天大幅缩减到15天,接入成本由19.2万元降为0元,北京与日本、阿联酋成为世界上仅有的三个电力接入全免费的地区。

  关注3

  北京今年预计减税降费近1800亿元

  昨日,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预计全年为企业减税降费近1800亿元。

  该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顶格实施各项税费减征,减税规模在全国各省(区、市)最大。今年前9个月,新增减税降费1481亿元,企业和个人普遍得到实惠,预计全年减税降费近1800亿元。同时,加大财政投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每年为企业节省约20亿元。其中,开办企业刻制公章免费,每年节省6000万元;实行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每年节省3.5亿元;推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降低交易成本6亿元;对小微工程实行供水、供电、供气“三零”服务,每年节省约8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为经济发展注入了不竭动力。北京市创新创业动能持续激发,每日新设科技型企业数量逐年大幅增长,从2017年98家、2018年200家,目前达到25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2.5万家,实现翻番。全市拥有独角兽企业82家,接近全国半数。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全市研发投入强度达到6.2%,远超OECD国家2.5%的平均水平。科研产出连续两年位居英国《自然》杂志评价指数全球排名第一,北京已成为全球创新创业最活跃城市。

  ■ 解读

  《条例》为地方营商环境改革提供依据

  在昨日下午的座谈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圣平、聂辉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李长安、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等专家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他们认为,《条例》的颁布是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重大突破,特别是为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专家表示,《条例》为地方推进营商环境改革指明了方向,《条例》首次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范围、原则进行了明确界定,强调了政府工作公开透明、政策制定听取意见、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平等参与竞争和获取要素、包容审慎监管等一系列新的举措,作为下一步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着力点。

  同时,《条例》为地方推进营商环境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条例》把近年来各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了权威性、实效性和法律约束力,极大激发地方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条例》为地方推进营商环境改革提供了依据,《条例》聚焦企业反映集中的“准入不准营”、市场退出障碍、“融资难、融资贵”、审批手续多时间长、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等痛点难点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弥补了法规方面的空白,为各地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指导和支撑。四是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

  座谈企业对《条例》的发布表示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条例》为企业轻装前行、加速奔跑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以及各地的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条例》确立了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规范,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从监管职责、监管方式、监管行为三方面明确了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政府角色,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条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普适性,不仅有利于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复制推广成熟经验,而且还可以避免某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只关注制定和发布文件,只做“规定动作”的形式主义流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国家(北京)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徐晨

  长期以来,国内没有建立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各类机构的营商环境评价缺乏权威性,不少地方和部门引用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doing business)的指标体系,但该体系是对世界190个经济体营商环境的评价排名,应用到中国各地的评价仍缺乏统一的公信力。

  《条例》将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评价指标、评价体系以及评价标准来评估各地营商环境的实际水平,划定各地营商环境的及格线,形成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良性竞争,改变各地唯GDP、唯经济增速的片面评价标准,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并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

  《条例》使得“法治”充分保障,能够确保各类主体“权责一致”。《条例》单设了“法治保障”一章,通过“政策制定与施行”一节为行政权力的有效规制进一步厘清边界,通过“法律责任”一节为违反市场主体权利的平等全面保护划出“红线”。

  其中,权力规制方面,紧紧抓住“政策制定”这个关键问题,从上位法依据,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及律师协会意见,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面加以规范。除此之外,还创设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统筹协调机制”,以求最大限度确保制定的政策能够收到合法有效、互相协调、正面激励的效果。 ——执业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瑞军(记者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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