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高蕾、罗沙)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4日分组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冤错案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展开热议。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不少与会人员认为,各地法院依法审判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要正确认识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和‘打财断血’,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李锐委员认为,要对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公开宣判、公开报道,进一步增强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李钺锋委员表示,目前黑恶犯罪呈现出涉足领域“金融化”、组织结构“隐蔽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实施手法“网络化”等新特点,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明确相关证据标准和法律政策,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报告中关于人民法院依法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的内容,吸引了许多与会人员的注意。罗毅委员说,近年来,人民法院先后纠正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冤错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勇于纠错的态度。建议进一步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完善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的机制。
“应把防范、避免冤错案件始终作为刑事审判的基础性工作。”徐显明委员提出,要通过提高律师辩护比例、证人出庭率以及非法证据排除比、当庭宣判率和二审开庭率等方式,最大幅度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
陈军委员等与会人员对人民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较为关注。他指出,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所引发的问题,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对非恶意的一些违规违法行为,在进行监管和处罚的同时,也给予企业整改和规范的机会,让企业家专心创业创新,放心投资,安心经营。”陈军委员说。
徐绍史委员提出,这几年电信网络、金融、涉众等新类型犯罪不断增加,案情复杂,专业性强,社会危害也很大,严重影响社会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要及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加大惩治力度。
“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涉及范围广、受害群众多、涉案金额大、网络化趋势明显,应当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刘季幸委员说,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联手应对,采取综合对策措施,从源头上加大治理力度,遏制和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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