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架桥的侧翻,几乎压塌了民众对货车超载的容忍心理底线。货车超载,一直是公路运输管理的重心所在,为何在许多人看来,治理30年仍是“越治越超”?半月谈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货车超载屡禁不止,既有治超之网存在漏洞的原因,更有市场畸形利益链顽固的原因。
“规定越来越严,但超载越来越多”
9月10日凌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一辆超载450%的拉运面粉货车失控,冲进路边民房,当场撞死6人,重伤2人。
近年来,各地因超载车上路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屡屡发生。除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压塌桥梁的超载事故粗略统计就有20余起。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在2016年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时认为,违法超限超载已是公路第一杀手。多地相关部门统计,超载引发的货车交通事故,已占到全部货车事故八成左右。
1988年,我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一场治理超载超限工作的持久战揭开序幕。2004年,原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治超开始有了全国统一行动。
大规模打击之外,国家交通部门多次制定出台诸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等治超制度文件,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强。
目前,我国对于超载问题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各地相关执法部门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还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治理超载的规定越来越严,但超载也越来越多。”采访中一位相关部门人士表示。越治越超,这是怎么回事?
治超之网,漏洞在哪?
半月谈记者采访中发现,“百吨王”呼啸无阻的背后,隐藏着“超了也白超”“你不超我超”的心理暗示,由此撑起一条货运市场利益生态链。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一次计3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一次计6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一律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此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也就是说,要把货卸掉。
问题是,虽然监管的“牙”看上去很锋利,但对于超载,并不是每次都能“咬”得动。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我国公路治超主要有固定治超、流动治超两种手段,但目前现有举措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在普通公路设立的超限检测站也存在空转现象。
在西部一城市,半月谈记者10月12日夜间来到货车通行核心路段的一处公路超限检测站,发现这处检测站与加油站共用一块场地,没有足够宽阔的可供卸载场地,本该24小时运转的检测站看不见工作人员。
“不能给超载车辆卸货,就谈不到真正处罚,许多超载车辆驾驶员对交警执法肆无忌惮。”兰州市一名联合执法的交警说,他们只能在卡口进行劝返,但许多司机掉个头就开回来,和交警玩起“躲猫猫”。
这位交警讲述的是治理超载的普遍难题。治超的主体责任在当地政府,但交通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交警有执法权,却又没有专职的治超人员。联合执法更不能满足日常治超的需要,难以形成有效覆盖。
“超载10次能被抓住两三次吧,看运气嘛!”半月谈记者采访的多位货车司机均如此表示。
在“多拉多赚”的诱惑下,治超“猫鼠游戏”无法培养起司机拒绝超载的自觉。在侥幸心理支配下,面对处罚“尚能承受”的违法成本,超载就像入刑之前的酒驾一样,成为司机不会多想后果的选择。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负责人表示,现在货运行业充斥大量中小私营企业、个体户,价格成为决定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为降低运输成本吸引货源,有些货物源头企业对货物装载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了“超限超载—压价竞争—获取利润—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造成了公路运输市场的无序竞争。
“汽车运输单位多是私营老板,与发货单位实行自由的现金交易,在组织车队运送货物时,运输单位会以回扣等多种方式给发货单位利润反馈。”甘肃省运输系统内部人士说。
对症下药,精细治理
除此之外,货车挂靠的管理安全令人忧虑,目前往往“挂得上靠不住”,加之现有法律对挂靠企业所负责任规定不明确,造成管理松散。
一名交通运输管理人士透露,货运车辆在全国各地东奔西跑,流动性大,而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却必须在注册地年审。许多车主难以应对复杂的审批环节,为了省时省力,往往选择挂靠运输公司,把这些事交由企业代办。
交警部门介绍,挂靠车辆实际车主和挂靠企业没有归属关系,只有利益交换关系,企业乐得对安全管理视而不见。据甘肃交警部门统计,2016年至2018年在该省范围内发生的公路客货运车辆交通事故中,挂靠经营车辆肇事占比近70%。
“只要有个体户存在,司机与企业的挂靠关系就不可避免,眼下应借力放管服改革缓解矛盾。”一名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的管理人员建议,应以放管服改革带动市场分配环节重组,从而改变货运利益分配结构,力图根除乱象。
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秩序一处处长罗建宏也表示,面对超载痼疾,单纯靠联合执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无法治本。
“将治超的重点前移到源头,落实地方政府的治超主体责任,完善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各地货物生产源头企业的监管,借助大数据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精准统计。”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负责人建议,针对建筑渣土运输行业车辆普遍“超标”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车标识、监控、密闭、装载等地方性技术规范。
从长远看,治理超载还有赖于执法零容忍,在提高超载违法成本的同时,针对运输行业的营利模式提出整改措施,遏制恶性竞争,并适时引入“超载入刑”,祛除“超载多赚得多”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此外,应逐步引导运输企业提供精细服务,扭转企业“只收钱不管理”的不负责心态。(刊于《半月谈》2019年第20期)(记者 梁军 姜伟超 王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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