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1个老旧厂房试点转型文化空间
八部门现场讲解老旧厂房转型政策,改造建设审批标准流程明确,设5年过渡期
北京已确定31个老旧厂房试点转型文化空间。鼓励老旧厂房转型为文化空间是北京老旧厂房利用的既定政策,相关文件已陆续出台。然而,老旧厂房转型利用项目仍面临“审批难”等具体问题。为此,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于昨日召开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政策培训会,邀请八个部门现场解疑,就相关政策问题面向各区有关部门和试点项目单位解读。
■ 现状
城六区老旧厂房248处 多处成文化地标
截至今年9月,全市各区共梳理出老旧厂房资源774处,总占地面积约3227万平方米。其中,城六区老旧厂房248处,占地面积约1943万平方米,占全市老旧厂房总占地面积60%左右。
这些老旧厂房并非城市负资产,而是充满历史文化价值和艺术气息的资源。
北京市文资中心一级巡视员郭小明表示,老旧厂房大多建筑风格独特,文化气息浓郁,尤其适合转型文化空间。在英国伦敦、德国鲁尔,老厂区改造都颇具成效。上海、广州、杭州等国内城市,也产生不少厂房改造典型案例。
北京近年来在老旧厂房转型利用上也进行了大量探索,一批厂房转型文化空间,成为新的文化地标和市民休闲目的地。如798、751、郎园、莱锦、77文创园、新华1949等,在老旧厂房转型文化园区方面积累了经验。
■ 难点
用地性质如何变?企业面临“两难”
经过长期探索,从2017年末起,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进入规范化时期。
2017年12月31日,《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主要方向、基本原则、基础工作、重点政策条款、保障措施得以明确,为市场释放了政策利好。
今年1月,第二份文件《关于推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指导意见落地实施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明确了老旧厂房保护利用工作到底“干哪些”“怎么干”“谁来干”。
郭小明表示,在老旧厂房转型利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解决。
比如,对老旧厂房价值认同不够统一,存在盲目拆建、过度改造的情况;全市资源底数还不够清楚,缺少科学分类评估和引导。特别是老旧厂房转型利用项目办理改造建设手续不够顺畅,存在“审批难”问题。
“老旧厂房转型文化空间,如果变更用地性质,高额土地出让金让企业难堪重负;不办理变更,后续改造中立项、规划、施工、消防以及登记注册等一系列手续,又难于办理。”郭小明表示,“两难”之中,企业遭遇很大困扰,也容易造成灰色地带和安全隐患,成为老旧厂房改造利用中最大“痛点”和“难点”。
日前,北京市印发关于老旧厂房的第三份文件《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针对“如何走流程、怎么办手续”,进一步细化设计了项目申请、立项、规划、施工、验收以及登记注册等一整套流程规范。
■ 应对
设5年过渡期允许临时变更建筑功能
位于丰台的中车北京二七机车厂老厂区,被誉为中国机车的摇篮,从清末起就开始制造机车头。如今,这座百年历史的工业遗存文化气息日渐浓郁,“二七厂1897文化科技创新城”初现雏形。
该项目聘请德国、中国台湾、上海、北京等知名工业区改造专家,借鉴德国鲁尔区等国际先进经验,不过在审批时却遇到了障碍。
项目实施方青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博告诉记者,厂区原来是工业用地,现在用作商业用地、办公用地等用途,在消防、安监审批时都遇到了阻碍。“区里的部门很支持,但是政策上走不通,他们压力也很大。”
位于通州的“北人文心RONG印巷文化创意园”,也有同样的困惑。从北京锻压机床厂转型为文创园,但工业用地的性质,使得园区无法供企业注册,入驻的中小企业只能集群注册在另外的地址。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不一致,未来会有一些麻烦。对于一些风险管控很严的外资,就无法选择我们园区入驻了。”北人文心副总经理周晓博说。
对于这些企业的普遍难题,《指导意见》核心内容就是破解老旧厂房改造建设及登记注册“审批难”问题。
《指导意见》提出,“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经评估认定并依规批准后,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并提出了“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的政策条款。
《管理办法》则针对如何按照5年过渡期、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等政策条款办理改造建设及登记注册手续,设计了一整套流程规范,进一步把《指导意见》落地落实。
■ 解读
改造建设申请审批流程明确
昨日,市文资中心、发改委、规自委、住建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文物局、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现场进行政策宣讲。
《管理办法》结合五年过渡期、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的特殊实际,对老旧厂房项目改造建设、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做出一整套程序设计,分为申请办理、审批服务两个阶段,一般以项目所在区为办理主体。
在申请办理阶段,项目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在基础审核、会商论证后,将初审论证意见交予市文资中心;市文资中心对项目进行业态评估,并组织市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国资监管、文物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再将联合评审意见返回给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
在审批服务阶段,经评审合格的项目就可以办理立项(一般为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一般均由项目所在区发改、住建等部门负责办理。项目改造施工结束后,由区住建部门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
“因为改变了建筑使用性质,原来申报走不通,只能报装修的开工证。现在明确了5年过渡期,也明确了流程,我们就可以报审了,在规范框架内进行项目改造,这解决了我们很头疼的问题。”首创朗园Station相关负责人表示。
■ 试点
不能盲目拆建 也要避免过度改造
北京已经确定31处老旧厂房转型文化空间项目作为试点,先行应用《管理办法》,包括天宁1号文化科技创新园2期、朗园Station、大秦音乐公园、铜牛影视小镇等。
郭小明指出,老旧厂房不能盲目拆建,也要避免过度改造,有价值的相关工业设施以及反映时代印记的文化符号,都应当有意识保留。他表示,相关部门在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应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细化规范设计,固化管理细则,形成相互衔接贯通的办理规则程序。据悉,《管理办法》目前正通过试点项目先行先试,修订完善之后将公开发布,在全市广泛推行实施。(记者 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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