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2月28日电(记者郑生竹)违反“禁酒令”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江苏省纪委日前通报5起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年4月,江苏省畜牧兽医学会召开全省工作会议期间,学会理事长何孔旺违规组织参会人员聚餐并饮酒,餐费及酒水费用共计1.7万余元由某企业支付。2019年12月,何孔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9年1月,无锡市环境监察局原副局长朱栋梁带领该局督查科3名工作人员,检查某公司偷排污水问题时,每人收受该企业负责人所送2条名牌香烟。调查还发现,朱栋梁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化工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企业负责人所送现金购物卡等问题。2019年5月,朱栋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至2019年,海门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陈颖杰在先后担任海门市运输管理处处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期间,连续3年在春节前收受某出租车公司负责人所送购物卡。2019年1月,陈颖杰接受该公司负责人邀请,以考察出租车管理为名前往外地旅游,期间餐费、住宿费、景点门票全部由该公司支付。2019年2月,陈颖杰被免职处理,随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11月,涟水县前进镇原副镇长、麻垛现代农业园区原副主任王兵借召开培训会议之机,违规组织11名镇、村干部聚餐饮酒,吃喝费用以招商引资名义公款报销。2019年4月,王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处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018年9月,常州市滨江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管理科科长陈云峰等人在联合检查辖区内企业环保和安全工作期间,违规接受某塑料厂负责人宴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0月,陈云峰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苏省纪委表示,以上5起典型问题均发生在节日期间,充分表明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省委三令五申于不顾,麻木不仁,无知无畏。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为镜鉴、以案明纪,深刻汲取教训,真正入心入脑,自觉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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