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2月1日电(记者王泽昊)为进一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西藏针对加强野生动物市场交易监管、餐饮服务监管和疫情防控用品价格监管等,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多措并举抗击疫情。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急用药品、消毒液等防护商品市场价格稳定,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商品。对于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恶劣者将被公开曝光,予以惩戒,列入黑名单。
市场监管局同时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动物,熟制食品加工温度不得低于70℃。此外,西藏自1月28日起暂停活禽交易,并规定严禁在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内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严禁贩运、销售野生鸟类。发现违规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者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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