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14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当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狠抓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通知要求,要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防控风险等级,分区分类实行差异化复工复产。湖北和疫情较重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分区域细化实化实施方案,稳妥组织复工复产;其他地区要在严密防控疫情的同时,全面推动企业尽快进入正常生产状态。
通知强调,要强化精准施策,服务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重点单位安全运行。组织力量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区等实行点对点开展上门安全指导服务,完善内部防控机制,严格酒精、强氧化剂、医用氧气、电热毯等使用安全。指导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仓储企业做好酒精、无纺布等易燃易爆品监测防护,临时转产企业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开足马力生产。
通知要求,要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执法与服务方式方法,推行在线审批、数字监管,及时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隐患突出、安全基础较差的不放心地区和企业,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组织专家远程“会诊”、上门现场指导服务,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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