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题:述评:以法治守护舌尖上的文明
新华社记者胡璐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通过决定,以更加严厉的惩处,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这一决定意义重大。用更严格的立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如火如荼之际,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法律要符合时代之需:正合其时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目前暴露出来现行野生动物保护体系存在的短板和隐患,亟须在法律法规层面规范和完善。这已经是社会的高度共识,付诸立法实践恰逢其时。
用更完善的法治推动舌尖上的文明,呼应了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的深层次需求,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当然之义。在对待自然问题上,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对野生动物也是如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虽然目前没有绝对的科学证据证明新冠肺炎疫情完全是由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造成的,但我们不能不采取或者延迟采取预防性措施。“及时出台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可以倒逼全民形成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的环境友好型饮食方式,倒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做出转型,形成对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负责任的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他说。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完善立法守护舌尖上的文明,社会支持、人民满意,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立法的重要体现。
正如北京大学保护生物学教授吕植所说,就是要从立法上禁止滥吃野生动物。滥食野生动物在目前的中国属于奢侈消费,绝大多数人并不需要依靠这种方式来生存。为了少数人的口腹之欲,殃及生态系统、对全国甚至是全球人民的健康安全造成威胁是没有道理的,经济上也得不偿失。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生态文明的理念也要随之提升,理应从立法上禁止“吃野味”行为。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不折不扣
决定明确,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对决定增加的非法食用和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用更严格的法治约束人类对野生动物的行为,警醒着每一个人都要对自然心存敬畏,对生命心存敬畏,不要以身试法。
当前,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仍在一些地方广泛存在,“野味产业”规模庞大。即使在疫情暴发,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后,仍有一些人我行我素、陋习不改,顶风进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法律未能落地生效,也是“野味产业”乱象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建立了一系列野生动物保护制度,但有的相关配套法规没有及时出台、完善,各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也不够,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没有坚决取缔、关闭。
为了保障立法落地生效,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本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除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以外,基层执法力度的落实,是能否有效保护野生动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关键。应当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常规化、规范化的长效联合执法机制,明确执法管理责任,健全监管问责机制,并推进和强化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法律离不开自律:管住嘴巴
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法律需要每一位公民的严格践行,守护生态文明、公共卫生安全是我们每个人无法推卸的责任。
野生动物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科学研究显示,很多野生动物身上携带着与之长期共存的多种病毒,当人类入侵或者伤害野生动物并密切接触时,就有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风险。
我们的舌尖上,传承着5000年的饮食文明,也存在必须去除的饮食糟粕。非法猎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就是最丑陋无知的一种。
是时候该反思如何与野生动物相处了。我们不仅要杜绝滥食野生动物,也要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干扰,不打扰才是最合适的共存方式。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重视给野生动物留有足够栖息空间,尽量维护栖息空间的完整性、连片性和系统性,这样才利于野生动物种群发展。
只有从自我做起,管住嘴巴,树立正确的美食观,才能践行法律要求,在平安的天空下,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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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