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记者王优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提出一系列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政策举措。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努力减轻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影响,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
通知提出一系列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政策举措。一是鼓励重点企业优先招录。梳理本地区重点企业用工需求,远程精准推送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支持重点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
二是安全有序组织外出返岗务工。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实施“点对点”集中运送到岗,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推动疫情较轻地区的各类经营主体、工程项目尽早复工复产,推荐贫困劳动力优先上岗;鼓励临时增设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岗位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鼓励参加春耕备耕等农业生产,支持各类农资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四是加强关心关爱,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对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贫困劳动力按规定发放失业补助金。
五是优化线上服务线上培训。帮助贫困劳动力掌握居家线上求职应聘操作流程,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组织不具备线上求职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参加视频面试。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线上培训,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通知强调,将“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所在地区以及挂牌督战的52个贫困县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定向投放岗位,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适当扩大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积极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建言献策,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提供就业帮扶,创造有利于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良好环境,防止因疫失业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