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3月5日电(记者谢建雯)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将通过实施援企稳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农民工返乡就业等政策,织密稳岗就业保障网,确保企业岗位充足,个人就业稳定。
据了解,为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宁夏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等援企稳岗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企业,以及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且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可按照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宁夏规定,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方面,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各市、县(区)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此外,针对因疫情防控在家滞留的农民工,宁夏明确,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就业的,若创业初始阶段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半年内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3000元,在原9个贫困县(区)创业的,补助上浮30%;若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市、县(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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