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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案例:警示身边的风险
2020-03-08 18:08:16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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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武汉3月8日电(记者侯文坤)湖北省襄阳市疾控中心近日发布了襄阳市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案例启示录,回顾了若干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感染经过。通过案例,提醒公众要时刻注意身边的风险。

  只顾相聚一时欢 不慎难免疾病传

  肖某,40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私营宾馆老板。2月8日她与家人一起到其外甥家参加元宵节聚餐;2月11日又与家人一起到其大伯哥家聚餐。2月11日晚,肖某出现发热症状,2月16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肖某参加的两次聚餐,共导致3个家庭出现4例确诊病例。

  启示:尽管各地反复提醒聚餐是疫情传播的重要途径,可是部分群众仍心存侥幸,图一时之欢,最终后悔莫及。特殊时期,少吃一顿饭,亲情不会淡,把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放在第一位。

  走街串巷风险大 病毒跟着进了家

  黄某,48岁,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人。春节前后,他没有居家防护,每天四处奔走卖菜,接触的人员情况十分复杂。1月30日他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而本人都不知道何时、何地被传染,致使与其有过接触的30余人被隔离。

  启示:出门在外,东奔西走,难免会与很多人接触,都存在被感染的风险,也威胁着自己亲友的健康安全。当前,“疫情还没过,继续家中坐”,市民仍然要把个人防护放在第一位,非必要不出门、非必要不聚集。

  交通出行莫疏漏 传染就在无意间

  袁某,50岁,家住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1月22日她从南昌乘坐火车回襄阳,中途在汉口换乘至襄阳的高铁。经过事后流行病学调查,这趟高铁上与她座位间隔两排的一名乘客携带有新冠病毒(1月26日确诊新冠肺炎)。袁某2月3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虚汗等症状,就诊后胸部CT显示肺部有感染,2月9日确诊为新冠肺炎。

  启示:公共交通人员密集,如果必须出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加强防护措施,正确佩戴口罩,出行途中注意通风,尽量远离他人,避免接触交通工具上的物品,打喷嚏时注意用纸巾或曲肘掩住口鼻,不要用手接触口鼻和眼睛;到达目的地后要及时洗手、消毒。

  心存侥幸隐实情 及时隔离很重要

  周某,40岁,家住襄阳市保康县城关镇,在武汉打工。1月23日,周某等一行5人由武汉自驾车返回保康县家中,但其未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也不按规定居家隔离,反而四处走亲访友。1月26日晚他出现发热等症状,1月29日就诊于保康县人民医院,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其走访过的亲友均被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隔离观察。

  启示:目前全国已经有多起故意隐瞒真实行程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提醒市民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冠肺炎的,要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负责。对于刻意瞒报、谎报疫情者,有关部门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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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周楚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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