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3月11日电(记者高爽)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月21日至3月9日期间,辽宁省新增市场主体20251户,其中企业5465户,个体工商户1463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9户,市场主体日均新增数量已经基本恢复疫情前正常水平。
2月20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4条政策措施,其中在方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方面,通过网上办理、电话咨询、邮寄送达、网络指引等多种有效手段,进一步压减登记注册环节、时间和成本,实现最快办理,只跑一次。对生产销售防疫用品的企业需要办理登记注册业务的,实行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当场及时受理发照。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辽宁省主体登记窗口推行“互联网+登记”,倡议企业和群众“有需求、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市场主体登记网上办、快速办,保障防疫期间市场主体登记顺利进行。
此外,2月21日至3月9日期间,辽宁省共新设立防疫产品生产销售市场主体572户,其中生产企业150户;变更登记后增加“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病房护理用品、防护产品”等经营范围的市场主体1140户,其中生产企业35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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