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郭宇靖、王晓洁)“免费赠送的新冠肺炎保险是真是假?”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表示,保险公司赠送的保险产品是真实的,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保障额度和范围可能不会覆盖所有要求,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购买适合的保险产品。
目前保险公司赠送的关于新冠肺炎的保险大多不是专属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为了支持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公司原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等险种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对新冠肺炎的保障责任。
具体而言,各家保险公司向消费者所赠送的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一项至几项。其中,身故责任是指被保险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的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伤残责任是指被保险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体伤残,给付伤残保险金责任;危重保障是指被保险人感染新冠病毒并达到重症,给付危重症保险金责任;医疗保障是指被保险人感染新冠病毒治疗时,在社保报销外的自费药和感染新冠病毒住院时给付的住院医疗津贴;意外伤害责任,主要指普通意外伤害责任,也有个别保险公司将意外险责任扩展至被保险人感染新冠病毒身故、伤残所致责任。
针对一些消费者关心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医疗费由“政府兜底”,再领赠险是否冲突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表示,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新冠肺炎赠险,大多以患者确诊后身故或伤残为主要赔付条件,两者并不冲突。
此外,消费者如果在多家保险公司领取新冠肺炎防疫赠险,不幸感染新冠肺炎且达到各家保险公司赠险约定的保险责任,可同时向赠送保险的公司分别申请理赔,互相不受影响。但如果保险中含医疗责任险,应根据各公司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申请理赔,一般医疗险理赔是“实报实销”,不能在多家公司重复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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