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4月3日电(记者俞菀)记者从3日召开的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高三、初三将统一于4月13日开学。中学其他年级、小学高段(四至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低段(一至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后看情况开学。高等学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当前,浙江省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活日趋正常化。经过专家论证、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认为学校有序开学的条件基本具备,可以分层分类分地区组织学校开学。
除高三、初三统一于4月13日开学外,其他所有学段的开学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布。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允许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国学生和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经有关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一周开展。
据悉,为了保障开学后的师生健康安全,浙江主要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开学前即对返校师生健康状况做了全面排摸,摸清底数并建立了“一人一档”;师生凭借“健康码+测体温”后方可进入校园,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校园;对缺课学生要追踪原因,对发烧等健康症状瞒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卫生健康部门将一校派驻一位健康指导员,加强精准排摸和规范处置;组织学校加快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按照防疫要求检查验收,条件不具备的学校不允许开学。
“广大师生可参照浙江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科学防疫的要求佩戴口罩。各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不同,各学校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学生上课时是否需要佩戴口罩,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布。”上述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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