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高铁上的纠纷引发社会热议。4月4日上午,一列高铁刚从上海站发车不久,3号车厢有两名女性乘客摘下口罩开始吃东西,此举引发坐在同一排的一名男乘客不满,于是出面制止。争执过程中,一女乘客对着男子拍摄,男子上前抢夺手机,手机撞到了对方嘴角。乘警调解无果后,3人被移交至安徽池州火车站派出所继续处理。据了解,近日双方已就此事达成和解。
这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但就是这样一件小事折射出来的却是大问题:疫情引发的社会心理危机值得警惕。
从法律上讲,即使是疫情防控期间,高铁上也没有禁食规定,法无禁止即可为。两名女乘客的行为并不违法,不应该受到责难,而且正如乘警所说,所有乘客都是持“绿码”上车的,正常情况下,安全是有保障的,那位男乘客的反应有些过激。
其实,这种尴尬事近期时有发生。春光大好,百花吐艳,在行人稀少的大街上,有人忍不住摘下口罩,痛痛快快地吸了两口新鲜空气,结果引来几道“恶意”的目光。这种事很难说谁对谁错,只能说是疫情给社会心理造成的过度压力,伤害了正常的人际关系,也容易引发各种矛盾冲突,为此有必要加强社会心理干预。
加强社会心理干预,政府要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加以引导。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了疫情防控常态化。那么,在常态化的语境下,一些基于应急管理的防控措施,哪些需要去除、哪些需要保留、在何种程度上保留,都需要政策层面的再设计。尤其是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公共政策,给人们更加明确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指引,减少因政策不明确带来的心理和行为上的冲突。
加强社会心理干预,媒体要传递科学的声音。媒体秉持科学的精神向整个社会传递科学防控知识,有利于消除疫情带来的过度恐惧心理,形成更加积极开放的社会心态。
加强社会心理干预,还需要发挥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目前,全国各地逐步建立了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心理疏导和服务机制,努力为公众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只有积极发挥这些机构对社会心理的干预作用,努力消除疫情带来的社会心理危机,才能建设更加包容、有弹性的社会心理,推动社会各方和谐共生。
这次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疫情,从长远来看,它给社会带来的伤害可能还很难估量,但其中的社会心理伤害已经显现,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并通过综合手段及时进行干预、予以化解,也是社会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这次社会治理大考的必答题。(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