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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4月11日电(记者王晖)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了解到,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日前会同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对居住证积分指标和分值进行了调整,积分落户人群规模有望扩大。
按照“增加规模、调整结构、有利发展”的总体思路,天津将积分申报指导分值由140分降为110分,积分指标由原来15项减为11项,取消了“纳税”和“知识产权”指标,合并了“住房”“落户区域”“居住签注”指标内容。
天津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将“社会保险”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2分增加到22分,缴费满36个月的,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8分增加到28分。夫妻双方均在天津就业,由原来积10分增加到20分。
新设立了“居住”指标,增加了“租房居住”指标内容,将“购房居住”指标内容一次性积分调整为按购房年限和区域积分,租房居住可以按年确定积分。“住房公积金”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积2分增加到3分,缴存满60个月的,每年积4分。
天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津此次还开发并启用了新版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新系统改变了传统申报受理模式,全天候网络智能化服务平台让申请人足不出户便可以轻松办理积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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