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之【100秒漫谈斯理】系列之二十二: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我国现行继承法于1985年通过施行。30多年来,该法在妥善处理遗产继承、避免或减少遗产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修改口头遗嘱效力、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即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的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更加符合公民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推进老龄产业发展。
一是满足多样化需求。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在现行继承法基础上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明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还在继承法规定的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基础上,增加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为有效的遗嘱形式,使遗嘱形式的立法与当今社会生活的现实状况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
二是注重体现真实意愿。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不再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草案同时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此外,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也是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的一大特色。
三是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这些具体规定,增强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可操作性。草案还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出品人:田舒斌
总策划:郭奔胜 周红军
总监制:刘晓超 肖 阳
策 划:安传香 李洁琼
监 制:翟晓敏 邢玉伟
编 辑:董 璐
制 作:张文泽
配 音:田 骐
资料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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