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救灾应急响应提至Ⅱ级 命令5市做好人员撤离工作
7月14日拍摄的枞阳县长沙乡管涌抢险现场(无人机照片)。 受长江持续高水位影响,位于安徽省枞阳县的长沙乡江心洲圩堤发生一处管涌险情,当地乡镇干部和群众积极投入到抗洪抢险中。长沙乡位于枞阳县中南部长江江心洲上,有3个行政村45个村民组,江心洲上的居民已于13日全部转移安置。 新华社记者 黄博涵 摄
新华社合肥7月14日电(记者姜刚、程士华)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14日发出命令,要求5市立即做好长江江心洲和外滩圩人员撤离工作。当日22时,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将安徽省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由Ⅲ级提升至Ⅱ级。
记者从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当前,安徽省长江干流全线持续超警戒水位,预计未来1天至2天沿江各主要控制站将陆续出现洪峰水位,部分江心洲、外滩圩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洪水威胁。14日,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命令,要求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5市立即做好长江江心洲和外滩圩人员撤离工作。
此次命令要求,相关市防指要对照有人居住的江心洲、外滩圩转移预警表,预报达到预警条件的必须立即组织开展人员撤离,并尽快完成全部撤离任务,确保撤离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在撤离时,要按照转移预案,精心组织区内人员和抢险人员撤离,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安全有序撤离。要妥善安置撤离人员,保障撤离人员基本生活需要。严格管理撤离人员,在洪水未完全退去、险情没有根本解除前不得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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