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是本市积分落户新修订政策实施第一年,申报启动至今进展如何?
答:2020年,本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本市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全面修订。新政实施3个月来,顺利完成了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前四个阶段工作,共有122852名申请人提交积分申请。在去年四项积分指标“零填报”的基础上,今年申报服务信息化水平再度提升,线上填报简洁流畅,各环节能优尽优、能简尽简,体验更加亲民。相关部门累计在线审核申报数据76.6万条,经反复校验,确保积分指标核查及复查结果准确无误。全市累计接待咨询4.7万人次,同比下降44%。期间,市各单位、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耐心细致解答咨询,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记录梳理相关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申报审核工作。
2.2020年积分落户公示的6032人有何特点?
答:6032名公示人员中,有1953名为首次申报,近7成来自北京周边及东北省份,总体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且工作和居住地点郊区占比增加。从积分情况看,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项基础指标分值占比达到61.25%,较试行期提高了约1个百分点。受政策修订及政策效应叠加等影响,在郊区居住或工作的人员占比有所增加。二是年龄结构仍以中青年为主,大专以上学历仍占主要比例。公示人员年龄跨度较大,在30至57周岁之间,以中青年为主。梯度赋分效果开始显现,46周岁及以上人员获得更多公平机会,约占公示人员的6%。三是行业分布广、所涉企业单位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人员较为集中。相关人员从业领域覆盖现有行业类别的75%,涉及信息技术、科技服务、高技术制造、金融、媒体、法律、教育、医疗、环境、文化、服务等多个领域。同时,改革成果为更多企业共享,排名靠前的6032人涉及用人单位4176家,比2019年增加462家,落户人员配比更加均衡。其中,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及文化产业工作人员占比50.6%;74.8%为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占比34.7%,充分体现了积分落户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3.如何查询积分落户公示人员名单?
答:今年拟取得本市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20年10月22日。为加强诚信监督,自今年起扩大拟落户人员公示内容范围,除年度总积分外,还将公示9项具体指标分值,便于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在2020年10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4.对公示人员有异议怎么办?
答:本市积分落户始终坚持诚信申报,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的严重失信信息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前期,相关部门已查明11名申请人在申报落户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按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通报,有力维护了申报秩序。
5.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人员如何办理落户手续?今年落户办理流程有何优化?
答: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首都之窗”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已发布《关于2020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申请人可登录查看详细内容。调京档案接转及其他注意事项可参看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手册》及相关提示。
2020年10月23日起,经公示已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录入本人及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调京信息,提交初审。待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对所填写信息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可自行打印相关表格,连同本人及随迁子女落户材料一并提交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审核。在申报阶段以居住在配偶名下住所获得积分的,还需提供此前上传的婚姻关系凭证原件。为进一步简化落户手续办理流程,今年将试行电子调函,调京信息核准通过后将直接发送电子调函,申请人可自行打印调函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如无随迁子女且无其他需提交凭证原件的,无需再向区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6.2018、2019年积分落户办理情况如何?
答: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是本市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为逐步推进解决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开辟的一条公开、公平的落户渠道。三年来,全市共有35.3万人参与申报,2018、2019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12046人,截至目前已有11557人办理完成落户手续,随迁子女8848人,实际落户20405人,其余符合条件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正在陆续办理中。
7.本市如何保障常住外来人口享有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和便利?
答:北京市作为超大型城市,一方面要为生活在这里的所有人提供好服务,另一方面又要努力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多难中实现这种平衡需要一个过程。长期以来,广大劳动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融入感和归属感,是本市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本市已形成了以居住证为载体的“3+6+7”政策体系,已经覆盖了常住外来人口。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可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等7项便利,依法保障常住人口的基本权益。
在此基础上,为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要求,本市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持居住证可享有的公共服务范围,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可享有奖助学金、老年人优待、临时救助等公共服务,符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条件的还可享有参加中职高职考试、申请共有产权房和公租房、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小客车指标等公共服务,同时持续研究提升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居住人员的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记者 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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