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讨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
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12月3日,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光明日报社理论部共同主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深刻内涵、实践要求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本版今日刊发与会专家学者发言摘要,以飨读者。
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何毅亭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不断开拓法治建设新境界,形成了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集中起来说,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第一,深刻理解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第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实践证明,只有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才能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必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第三,深刻理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面依法治国就能顺利推进。抓住了领导干部,就牵住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牛鼻子”。(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理论特质
邱水平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具有鲜明的理论特质。
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创造性发展,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比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的理论,关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理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等,都是重要的理论突破和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波澜壮阔的法治实践进程,既是对中国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又是对中国法治发展的前瞻与谋划,科学回答了中国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如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重要问题。
另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贯通古今中外的包容特征和不断创新发展的强大活力。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汲古润今。例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汲取和弘扬了中国古代德治、民本等思想精华,并注重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实践紧密融通起来,形成中华民族自己的法治理论。同时,习近平法治思想也注重博采众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基础上,习近平法治思想吸收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进程中的重要理论成果,并将其转化为符合中国国情、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治理念,始终站在时代前沿,不断探索时代发展提出的法治新课题。(作者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
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张文显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深厚的历史底蕴、鲜明的中国气派、饱满的时代精神,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法治领域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为此,应学习领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
学习领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重大命题。
学习领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地位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保障。
学习领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学习领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学习领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关系的重要论述,正确认识和处理政治和法治的辩证关系、改革和法治的辩证关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
学习领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保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者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 )
将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张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局,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任务第一次载入党的文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首次设立此类机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擘画了壮阔法治图景,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定决心。这些时间节点,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和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实现宏伟蓝图,必须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更好将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作者系光明日报社总编辑)
在法治建设中贯彻落实好“十一个坚持”
马怀德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色,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三个重要论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特征的准确定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主要任务和重点环节。这体现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前提,“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和重点环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坚持这种整体布局和战略思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点问题。例如,提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明确了着力点。(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李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性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保证人民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第二,以公平正义为崇高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以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根本目的。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承诺用法治话语来表达,就是切实尊重、保障和实现人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第四,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做到公正司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中国建设各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黄进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涉外法治和国际法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不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贡献,而且对国际法理论和实践也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国内法治的两个方面,而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是全球法治的两个方面,都不可或缺。涉外法治在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之间发挥着桥梁纽带、互动融通的作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经验,在法治建设和法治发展领域,体现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为此,一方面,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推进涉外法治重要领域立法,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处理国际事务、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始终做多边主义的践行者,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参与并努力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者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教授)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王轶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就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民法典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指出民法典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事实上,民法典确立的许多制度,包括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合同制度、人格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继承制度、侵权责任制度等,都与国家治理密切关联,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具体体现。
民法典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其他法律一起,支撑着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助力发挥法治规范公权、保障私权的基本功能。例如,民法典坚持主体平等、权利平等保护、保障财产安全等,充分发挥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重要功能。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人格权保护,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从正面列举和完善人格权的类型、内容、利用、行使、限制、权利冲突等规则,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我们应进一步研究宣传阐释好民法典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学术贡献。(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院长)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立场
周佑勇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深刻理解其所蕴含的良法善治、人民主体、人权保障和公平正义等根本观点,将其切实融入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之中加以贯彻落实。
第一,坚持法治为了人民,努力实现满足人民需要的良法善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只有创造民主有序、公平正义、长治久安、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不断增强;只有制定出更多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志、符合公平正义的良法,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才能引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坚持法治依靠人民,切实保障和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人民不仅是国家权力的来源,也是法治建设创造性实践的源头活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公众参与法治实践的方式,依法保证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并将其贯穿和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治监督等法治建设实践的各环节各方面。
第三,坚持法治保障人民,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归根结底要落实到更好实现人权法治保障上来。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为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主任)
立足中国大地 推动法学繁荣
强世功
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高远的哲学思考、系统的理论思维、重大的政治理念、丰富的概念内涵,既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新时代法学研究指引了道路。法学研究工作者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一方面,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一个国家的法律与其政治体制、文化传统、道德风俗、经济发展、人口地理、环境气候等因素密切相关,这些要素凝聚起来就形成了稳定的法治秩序。因此,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必须符合其政体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等。法学研究工作者应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实际,深入研究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等中国法治建设真问题。
另一方面,探索形成良法善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推动中华优秀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中国法学研究的重要目标。法学研究工作者应以海纳百川的胸怀,研究人类历史上进行自我治理、探索良法善治的各种思想和有益经验。这意味着法学研究不仅要广泛吸纳哲学、历史学等人文科学和政治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成就并与其展开对话,而且要面对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时代,吸收自然科学的成果并与其展开对话。在此意义上,新时代需要立足中国政法传统并融通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大法学”。(作者系北京大学国家法治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