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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12月18日电(记者高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近日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清单从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规范安排各项中心工作、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文件会议报表、借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五个方面列出了22条减负事项,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任务负担。
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面,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按程序报批后实施,不得动辄要求学校或教师签订“责任状”,变相向学校和教师推卸责任。
在社会事务进校园方面,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学校和教师不参与任何单位部门或社会组织举办的涉及学校集体和师生个人的网上评选活动,也不参加各类网络投票活动;任何单位部门或社会组织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知识竞赛,不得要求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线上线下答题、征文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表示,今后,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把减轻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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