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5月22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中,包括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消息一出,香港主流舆论纷纷指出,此举合法、合理、必要,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利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利于维护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对香港具有深远意义。
香港《文汇报》22日发表社评指出,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从国家层面为香港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全合法、合理、必要、正当,而且具有迫切性,可以堵塞香港的国安漏洞,依法惩治极少数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人。这有利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有利于保障港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符合国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社评指出,维护国家安全、遏制分裂主义、打击恐怖主义是国际标准和共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早已制定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对叛国罪、间谍罪、分裂国家、颠覆政府等罪行均作出明确法律规定。在香港订立、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堵塞国家安全漏洞,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正当性无可置疑。
《大公报》的社评指出,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国家政权等七种罪行。但由于种种原因,香港回归近23年,23条本地立法一直束之高阁。国家安全立法缺位,为香港不法分子勾连外部势力破坏“一国两制”提供可乘之机,对社会的危害有目共睹。针对“港独”“黑暴”势力等政治病毒,国家安全立法就是最好的疫苗,警方打击不法分子将有法可依,如此才能保障香港人拥有的各种自由及权利不被侵犯。
《香港商报》的时评指出,根据宪法和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维护国家安全是天经地义,亦是香港根本利益所系。因此,为确保“一国两制”能更好、准确地在香港落实,就必须支持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早日补齐香港在国家安全上的短板,化解风险。
《星岛日报》《东方日报》也都发表评论指出,“修例风波”幕后有外部势力支持推动,昭然若揭。去年6月以来,“修例风波”演变为黑色暴乱,更暴露出香港是国家安全的突出短板和风险口。日趋复杂的内外因素正进一步激化香港的政治动乱,必须尽早订立国家安全法律加以遏止,才可令社会恢复稳定,否则只会陷入永无休止的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