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辽政办发〔2021〕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一、省长
刘 宁: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研究室。
联系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二、副省长
陈向群: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应急管理、统计、人防、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财政厅、应急管理厅、统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广东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省人大、省政协、省军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关工委,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省消防救援总队、辽宁煤监局、地震局、储备物资管理局、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和解放军驻辽部队、武警部队、辽宁海警局,中储粮辽宁分公司。
陈绿平:负责民政、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建设、外事、港澳、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负责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商务厅(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对朝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国际投资和贸易促进中心(电子口岸服务中心)。
联系省台办、侨联、友协、台联、贸促会、残联、红十字会,大连海关、沈阳海关。
姜有为: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国企国资改革发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林业和草原局,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建设工程中心、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联系省通信管理局、黄金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电力公司和能源、电力、钢铁、石化、通信等中直企业,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王大伟:负责公安、司法、打击走私、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
联系省法院、检察院,安全厅,大连海事法院、法学会。
王明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教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
联系辽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邮政局、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海事局、民航东北管理局。
郝春荣: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业农村厅、水利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农业科学院。
联系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广播电视局、文联、作协,气象局。
卢 柯:负责科技、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科学技术厅(外国专家局)、体育局,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建设工程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
联系省科协、老科协,中科院沈阳分院。
张立林:负责金融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局,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联系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总工会、共青团、妇联、黄埔同学会,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银保监局、大连证监局、驻辽金融机构。
三、秘书长
徐 岩:兼任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协助省长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省政府新闻办,中央驻辽新闻单位。
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省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陈向群、张立林同志互补;陈绿平、姜有为同志互补;王大伟、郝春荣同志互补;王明玉、卢柯同志互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