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新华社于13日受权全文播发《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1日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这两个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这两个报告。
《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共分三部分: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二、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三、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
《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共分三部分:一、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二、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三、扎实做好2021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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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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