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吕勇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北政干〔202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吕勇江同志任北海市行政学院院长(兼);
免去黄江同志(女)兼任的北海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郑定雄同志兼任的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2021年8月9日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黎建杨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北城政干〔2021〕2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接北海市海城区人大常委会北城人发〔2021〕25号文件通知,经北海市海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任命黎建杨同志(女)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陈庆武同志为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局长;
任命彭力同志为北海市海城区民政局局长;
任命顾能文同志为北海市海城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龚敬锦同志为北海市海城区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局长;
免去莫肇元同志的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全富同志的北海市海城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堃同志(女)的北海市海城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蔡卓岳同志的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远权同志的北海市海城区海洋局局长职务;
免去沈恒同志的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2021年7月27日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曾碧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北银政干〔2021〕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接北海市银海区人大常委会北银人干〔2021〕7号文件通知,经北海市银海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曾碧春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周善琨同志的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程霞同志的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蔡小英同志的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2021年7月27日
防城港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江代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1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由黄江代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唐轶昂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1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唐轶昂因工作变动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1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黄江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决定任命:
邱祖猛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森为防城港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武珠的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兰宏的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于德林的防城港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陈雁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凌旭芳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免去:
陈雁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凌旭芳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崔静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
免去:
刘永文的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钦州
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陈宣军,男,1970年9月生,汉族,籍贯广西灵山,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副处长级),拟进一步使用担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
钟耀坚,男,1984年5月生,汉族,籍贯广西岑溪,200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市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副处长级),拟进一步使用担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
邱绍滨,男,1982年8月生,汉族,籍贯广西防城港,201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副处长级),拟进一步使用担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
杨华斌,女,1983年8月生,汉族,籍贯广西灵山,201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正科长级),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8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钦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5099;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7-12380-1,网址:qz.gx12380.gov.cn。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