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应询指出,根据全国人大有关决定设立的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是一个新的制度架构。
邓中华说,新的选举委员会除继续提名并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外,还负责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以及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这是选委会的基本制度。作出这一规定,主要考虑两方面:
一是选委会是由香港社会不同界别、不同阶层的代表人士组成,他们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由这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委会来选举产生立法会的部分议员,参与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提名,有助于突破某个界别、某个地区、某个团体的利益局限性,补充现行制度下功能组别和分区直选代表性的不足,使立法会更好代表香港社会整体利益。
二是由选委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部分议员,使得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在选民基础上有了共同点,有利于行政和立法的顺畅沟通,有利于巩固基本法所规定的行政主导体制。
针对有人质疑这是“民主的倒退”,不符合基本法循序渐进的规定,邓中华应询指出,从实际情况看,由选委会选举产生立法会部分议员,这样的做法原来就有,香港市民对这一做法是比较熟悉的,不能说恢复过去的做法就是“倒退”,就不是香港民主政治制度循序渐进的发展。
邓中华说,“循序渐进”不能理解为每一次选举直选成分都一定要增加,只要总的方向和趋势是扩大民主,能更好维护香港社会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保障香港居民民主权利和根本福祉,这样的办法就是好办法,这样的制度就是好制度。
邓中华回答有关提问时介绍说,香港现行选举制度中,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是选委会的当然委员,部分港区全国政协委员也是选委会的委员。新的制度中,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继续是当然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中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也都是选委会的当然委员。另外,增加“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是考虑到这些香港人士参与全国性团体的活动,他们对国家事务有比较多的了解。总的来说,选委会第五界别的这些人士国家意识强,由他们担任选委会委员,有利于在选委会中强化国家元素,把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香港利益有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