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记者施雨岑)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近日印发,近年来被淡化、弱化的劳动教育有了“硬指标”。
意见规定,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为将劳动教育落到实处,意见提出,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标准,建立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全面客观记录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考核。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意见还特别指出,家庭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注重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不懈进行劳动,掌握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
“将劳动教育与智育区别开,防止用文化课的学习取代劳动教育。”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实施劳动教育的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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