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14

2014年10月17日

"3Q大战"给中国互联网带来了什么
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10月1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当庭宣布,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互联网反垄断案件,终审判决意味着“3Q大战”4年长跑落幕。这场“3Q大战”给中国互联网带来了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10月16日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对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垄断纠纷上诉案进行宣判,该案审判长、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王闯副庭长针对案件的五个争议焦点阐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并宣布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此案原由奇虎公司2011年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控腾讯公司滥用其在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奇虎公司主张,腾讯公司的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制交易和捆绑销售。广东高院判决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奇虎公司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点击详细]
事件回溯

奇虎状告腾讯涉嫌垄断并索赔1.5亿元

奇虎状告腾讯涉嫌垄断并索赔1.5亿元的案件于2012年4月18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曾因“3Q”之争而广受社会关注的奇虎与腾讯两大企业再次吸引了业内外目光。由于两家企业各自的用户都极为庞大,因此2011年两家企业的纷争受到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年4月17日发布了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其中就包括“3Q”之争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涉及互联网的案件。[点击详细]

"3Q大战"一审落幕:驳回奇虎360诉讼请求

2013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做出一审判决,广东高院认定原告方对涉案的相关产品市场界定错误,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具有垄断地位,驳回了奇虎360索赔1.5亿元及其他诉讼请求。对于一审败诉的结果,奇虎360表示将在其法务部门研判后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法院认为,在互联网领域,尤其不能将市场份额作为认定垄断的决定因素。 对于腾讯是否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法院认为“二选一”不构成滥用但缺乏正当性,互联网企业应该申请诉前禁令,而不是代替用户做出选择。[点击详细]

双方反应

腾讯:欣慰"3Q大战"在法律轨道上获得解决

 腾讯公司表示支持和尊重法院的判决。这是继奇虎360“隐私保护器”和“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胜诉后,腾讯赢得的又一次胜诉。判决清晰阐述了互联网行业的特性,对引导、规范互联网行业有序竞争具有里程碑意义。很欣慰“3Q大战”在法律的轨道上获得解决。[点击详细]

360:尊重法院终审判决 网民获益

360在宣判后回应称,对最终的结果表示遗憾,但尊重法院终审判决,“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3Q大战带来的益处之一是使腾讯变得更加开放,获益的是广大网民和消费者”。虽然没有取得最终的胜诉,但通过反垄断诉讼的四年,中国创业者被巨头以“抄袭”和“捆绑”扼杀的现象正逐步减少,互联网反垄断的积极影响已经开始显现。[点击详细]

事件启示

历时四年 "3Q大战"给中国互联网带来了什么

业界人士指出,“3Q大战”引发的“腾讯垄断案”前后历经四年,这四年恰逢3G技术、智能手机、云计算、大数据的普及。针对腾讯的反垄断调查,客观上迫使巨头放弃“模仿+捆绑”的模式,为中国互联网创业、创新营造了更为良好的环境,一时间也让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出现了勃勃生机。反垄断带来公平竞争、促进互联网回归创新本质正是本案的积极意义。[点击详细]

判决书文本长达7.4万字 详细阐述法理标准

业内人士表示,历时多年的“3Q大战”终于落下帷幕,本案的审理和判决也有望为我国互联网竞争司法树立典范,也为互联网领域的竞争规则及反垄断标准确立标杆。
    从长达7.4万字的判决书中可以看到,最高法院详细阐述了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意义上相关市场界定标准、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原则与方法等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问题,同时也明确了反垄断法律适用的多个重要裁判标准。[点击详细]

【责任编辑】何中然
0100300909500000000000000112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