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创新法律服务机制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亮剑扫黑除恶,营造和谐营商环境
“打”与“防”,是筑牢平安防线的两种手段。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地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长乐区公安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有效治理了黄赌毒、地域性违法犯罪、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网络传销等一批乱象,彻底整治一批突出问题。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教育基地
二、延伸检察职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疫情发生后,长乐区检察院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联合相关单位发布通告、出台意见,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批捕、起诉8人,办理涉医用口罩防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1件为全省首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
二是公益诉讼检察开拓创新,首创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获高检院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三是建设全省首个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教育基地,并于2020年11月19日完成揭牌仪式;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文件10份,健全完善涉企风险评估办案机制,作出不起诉决定32人,做法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
司法局宣传
三、创新工作机制,建设法治营商环境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长乐区法院在2020年6月成立诉非联动中心,与区市场监管局、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等23家部门和行业签约共建诉非联动机制,推动包括商事案件在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长乐区法院还创新总结并实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333”工作法。主要内容包括:畅通诉讼服务渠道、畅通部门联动渠道、畅通司法助企渠道,以“三渠道”确保司法有作为;开辟案件化解“宽车道”、打造买卖案件“快车道”、建立破产案件“分车道”,以“三车道”实现案件审理提效率;有效“借力”信息赋能执行提速、“强力”执行警务强化失信惩戒、“巧力”善意执行助企重生,以“三力道”推动执行攻坚出成果。因成效显著,“333”工作法被省市有关部门认可并推广。
四、发挥司法职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制定《长乐区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助企措施》,筛选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长乐区优化营商环境律师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积极举办法治讲座、普法活动共计59场,不断提升企业在法律服务等领域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陈勋检察长作为代表上台领奖
五、践行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长乐区委政法委牵头建设长乐区防控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社会治理平台(“乐和解”),“乐和解”平台简单实用、便捷高效,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积极探索,平台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三级联动、全民参与的模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使矛盾纠纷不断被过滤和分流,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长乐区政法各部门将始终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指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全力满足企业群众对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