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9日电(郭香玉)记者从日前闭幕的《湿地公约》第三届特别缔约方大会上获悉,《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将于2022年11月21—29日在湖北武汉举办,这是我国首次承办该国际会议。此次会议主题为“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会上,将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审议公约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
黑龙江南瓮河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林草局供图)
《湿地公约》于1971年2月2日签署,1975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现有172个缔约方。公约的宗旨是通过地方和国家层面的行动及国际合作,推动湿地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由公约秘书处主办,东道国承办。
图为海南东寨港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林草局供图)
中国政府于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成为公约第67个缔约方。加入公约以来,中国政府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在应对湿地面积减少、生态功能退化等全球性挑战方面采取了积极行动,通过推进湿地立法、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指定国际重要湿地、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开展湿地调查监测和保护修复工程等措施,全面强化湿地保护管理,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
目前,我国已建立64处国际重要湿地(其中含香港1处)、29处国家重要湿地、602处湿地自然保护区、1693处湿地公园,全国湿地保护体系初步建立,湿地生态状况总体良好。
【纠错】 【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