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自2015年1月5日开始到2015年4月20日结束
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 推荐参评(2015年1月5日—2月20日)机构根据奖项类别进行推荐参评并填写申请表格
推荐材料要求:
1、 参评机构和人选推荐表一式两份
机构类:机构logo、机构介绍等
人物类:两张正面免冠照片,个人履历、相关先进事迹等
2、参评资料需该机构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推荐材料需在2月20日前上报活动评委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材料不全的,不予评审)
二、 评选(2015年2月20日—4月20日)
1、 初评: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所有被推荐人选进行筛选
2、 确定候选:评委会几种审查相关备选资料,以不记名投票形式确定各个奖项的候选单位和个人
(如遇异议,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确定)
3、 媒体公示:将确定的候选机构和候选人在新华网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4、 综合评审:评委会根据候选机构和个人综合评审情况确定相关奖项的最后结果
三、表彰奖励(2015年4月29日)
1、 召开表彰大会,对当选机构和个人授予相关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宣传
2、 通过新华网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本次活动的评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