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日本石垣市举行“尖阁列岛(中国的钓鱼岛列岛)开拓日”纪念活动,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还发去致辞,重申日本强硬立场。与此同时,日本文部科学省还坚持把有关钓鱼岛的宣传写进日本中学教科书。
石垣市的所谓“尖阁列岛(中国的钓鱼岛列岛)开拓日”,源于1895年1月14日伊藤博文内阁秘密决定把钓鱼岛划入冲绳县管辖。然而,实际上当天似乎并未举行内阁会议,而是1月21日几个主要阁僚才完成在14日起草的审议文件上签字的程序。
另外,1月14日与其说是“开拓日”,不如说是“窃取日”。因为在1895年之前约10年,日本政府通过命令冲绳县秘密调查,已十分清楚钓鱼岛是中国命名的岛屿,不能说同中国没有关系。因此,只好等到甲午战争胜局已定才秘而不宣地化为己有,并捏造出1884年古贺辰四郎登岛开发之谬说。本文拟以历史事实和当事人后代证言为依据,披露内幕真相,以免日本政府的错误宣传继续欺骗日本人民和国际社会。
一、古贺辰四郎“1884年登岛开发”涉嫌造假
日本外务省宣称,古贺辰四郎从明治17年(1884年)开始在钓鱼岛等岛屿从事渔业活动,并向政府提交了国有地借用书。因此,1896年9月,古贺辰四郎获日本政府批准无偿租借开发钓鱼岛30年。1925年租期届满后,其子古贺善次又有偿租借并于1932年买下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成为所谓的“岛主”。2012年野田佳彦内阁购岛,实现政府“国有化”,也是建立在所谓私人岛主——古贺家族战后转让岛屿给栗原国起家族基础之上的。去年以来,日本政府又开始在互联网上通过视频宣传日本人曾在钓鱼岛上生活、开发,建立村庄等情形,以证明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然而,这些照片和图像,都是日本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殖民统治台湾时期的殖民开拓行为,根本不能构成日本“先占”钓鱼岛的任何国际法依据。实际上并不存在古贺辰四郎1884年登岛开发并提出开发申请的事实。
古贺辰四郎(1856-1918)出生于日本福冈县,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后到冲绳那霸地区经商,从事海产品捕捞、采集、加工。实际上,古贺辰四郎首次向内务大臣野村靖提出开发钓鱼岛的申请,是明治28年(1895年)6月,即不平等的《马关条约》签署之后。
日本下关市立大学教授平冈昭利研究也证明,所谓古贺辰四郎于1884年最早开发钓鱼岛的事实并不存在。平冈教授考证了1978年在钓鱼岛建立的所谓“古贺辰四郎翁显彰碑”和1998年石垣市八岛町绿地公园中的相关碑文,认为其中内容涉嫌造假。其主要根据是:碑文上有关古贺辰四郎明治42年(1909年)接受明治政府“蓝绶褒章”时履历书与事实不符。其中记载了古贺于明治12年(1879年)23岁时到那霸开设总店,1882年又在八重山开分店。然而,据1909年发行的《石垣岛介绍》记载,“古贺分店作为海产品商店于明治29年(1896)5月开业”。另据1930年1月8日《先岛朝日新闻》报道,明治29年(1896年)八重山分店才开业。这与古贺履历记载相互矛盾。日本《冲绳百年》第一卷也指出,古贺是在日清战争(甲午战争)前才发现钓鱼岛。古贺是1895年才把户籍从福冈县迁至冲绳。
这说明,古贺辰四郎履历书涉嫌人为把在八重山开设分店的真实日期提前14年,把古贺开发钓鱼岛的时间提前12年,制造两个假象。而当时日本政府对此予以容忍,只能说明古贺造假履历符合日本政府为窃占钓鱼岛制造依据的需要。甚至可以认为,当时急于继续对外扩张的日本帝国政府,实际是通过授勋表彰来利用并伙同古贺辰四郎一起造假。
二、首先登岛捕猎的日本人——伊泽弥喜太
伊泽弥喜太(1853-1914)生于日本熊本县,甲午战争前曾到钓鱼岛捕海产品,甲午战争后实际负责殖民开发钓鱼岛,后因事业破产而到台湾,于大正3年(1914年)61岁时在台湾花莲去世。
早在明治33年(1900年)11月,宫岛干之助在日本《地学杂志》第143卷发表《黄尾岛》一文中记载:“据移居黄尾屿的伊泽弥喜太称,他从明治24年(1891年)起带领琉球渔民到钓鱼岛、黄尾屿捕获海产品和信天翁。当时航海只有刮舟、传马船(舢板),不能在岛上久居,故只好返回石垣岛。明治26年(1893年)再次登岛,回程遭遇飓风,飘至福州,九死一生才保住性命。其后,明治29年(1896年)古贺辰四郎雇用伊泽带领十几名系满村的渔夫赴该岛……”1891年,伊泽弥喜太的登岛“开发”行为,属于个人登上中国无人岛进行偷猎,当然不能构成国际法上的“先占”。
宫岛干之助在1900年日本《地学杂志》第143卷发表《黄尾岛》。
1971年8月29日冲绳通信社创刊的《群星》第一期,刊登了伊泽弥喜太长女伊泽真伎关于甲午战争后其父与古贺就无人岛开发合作的访谈录。据伊泽真伎(已故)回忆称:甲午战争时其父伊泽弥喜太好像是个军医,其后移居那霸市行医谋生。甲午战争后不久,在八重山的十几艘三井物产渔船遇难,伊泽弥喜太曾作为医生随搜救队船只出海,并来到这一无人岛。但是,当时还不知道这些岛屿是清国的还是日本的,伊泽弥喜太立即返回九州,与政府联系。政府说是日本的。于是伊泽弥喜太和古贺辰四郎等三人商议决定提出开发申请。由于伊泽没有资金,而由古贺出资,所以岛屿的权利在名义上属于古贺,但古贺未在岛上定居开发,开发事业则委托伊泽负责,从未听说这些岛屿是古贺发现的。
1971年《群星》刊登伊泽弥喜太(二排右四,旁为二女儿)等人合影,照片估计摄于1905年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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