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出访期间,周恩来向世界公开宣布了“中国处理同阿拉伯国家和非洲国家关系的五项原则”和“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以及一系列有助于亚非人民团结反帝的联合公报,有力促进了中国同阿拉伯国家和非洲国家的友好关系。我国同非洲国家的关系与同亚洲国家的关系有所不同,主要面临两个问题:
首先是同阿拉伯国家的关系问题。阿拉伯国家一般指居民以阿拉伯民族为主的国家,主要分布在亚洲西部和非洲北部地区,有统一的语言(阿拉伯语)、统一的文化和风俗习惯,绝大部分人信仰伊斯兰教。主要的国家从北非算起有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利比亚、苏丹、阿联;中东地区是叙利亚、黎巴嫩、约旦、伊拉克、沙特阿拉伯、也门、科威特、阿曼等。这些国家彼此之间制度不同,受帝国主义控制的程度不同。由于同许多非洲国家一样,形成民族国家之前已经被帝国主义国家所分割,所以内部也有很大冲突。面对这种情况,中央认为:如果能把这些国家“统一在反帝特别是反美的斗争下,是可以成为一个积极因素,推动民族运动”。因此,周恩来出访第一个国家阿联时,“就考虑了这个问题,把我们原来平常所发表的主张,集中成为五点”。(周恩来关于访问亚非欧十四国报告,1964年3月30日、31日。) 具体内容为:(1)支持阿拉伯各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斗争;(2)支持阿拉伯各国政府奉行和平中立的不结盟政策;(3)支持阿拉伯各国人民用自己选择的方式实现团结和统一的愿望;(4)支持阿拉伯各国通过和平协商解决彼此之间的争端;(5)主张阿拉伯各国的主权应当得到所有其他国家的尊重,反对来自任何方面的侵犯和干涉。(这是周恩来在访问阿联期间在会谈时所表明的中国政府的立场,并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中。公报全文刊载于1963年12月23日《人民日报》。) 后来,周恩来在同其他非洲国家接触中,感觉“非洲对联合的要求更大”,因此这五条原则对非洲其他国家“同样适用”。这五条原则得到阿拉伯各国和非洲各国人民的赞同,都觉得这样的主张是公正的,有利于它们的独立和革命,有利于它们自己的联合。
其次是对非洲的经济技术援助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对亚非国家的经济技术援助。周恩来曾说:“我们对亚非国家的援助,对于我们同帝国主义、修正主义争夺中间地带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很重要的一环,这是物质援助,没有物质也不行。”(周恩来关于访问亚非欧十四国报告,1964年3月30日、31日。)在对亚非国家援助过程中,我国确定了不少原则。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在同外宾谈话中常常谈到这些原则。在这次出访中,各国领导人都同周恩来谈到美国、苏联、南斯拉夫等对他们的援助情况。周恩来发现问题主要突出表现为两方面:这些国家对非洲国家的援助,实际上是企图利用经济援助的名义来控制非洲国家,使非洲国家的经济继续单一化。
如何使我国的援助区别于美、苏等国的援助,如何通过经济技术援助帮助非洲国家建立起独立的民族经济,如何体现援助是相互平等问题,都需要有一个新的解释,以争取和影响更多的阿拉伯和非洲国家。
基于此,周恩来在出访加纳时提出,并到马里后正式公布了中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第一,中国政府一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外提供援助,从来不把这种援助看作是单方面的赐予,而认为援助是相互的;第二,中国政府在对外提供援助的时候,严格尊重受援国的主权,绝不附带任何条件,绝不要求任何特权;第三,中国政府以无息或者低息贷款的方式提供经济援助,在需要的时候延长还款期限,以尽量减少受援国的负担;第四,中国政府对外提供援助的目的,不是造成受援国对中国的依赖,而是帮助受援国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经济上独立发展的道路;第五,中国政府帮助受援国建设的项目,力求投资少,收效快,使受援国政府能够增加收入,积累资金;第六,中国政府提供自己所能生产的、质量最好的设备和物资,并且根据国际市场的价格议价。如果中国政府所提供的设备和物资不合乎商定的规格和质量,中国政府保证退换;第七,中国政府对外提供任何一种技术援助的时候,保证做到使受援国的人员充分掌握这种技术;第八,中国政府派到受援国帮助进行建设的专家,同受援国自己的专家享受同样的物质待遇,不容许有任何特殊要求和享受。( 这是周恩来访问加纳共和国时答加纳通讯社记者问的节录,后正式写入中国同马里共和国两国政府的联合公报中。见《周恩来外交文选》,第388—389页。) 这八项原则,如周恩来所说,是针对着前述两方面问题提出来的。(参见周恩来关于访问亚非欧十四国报告,1964年3月30日、31日。)“目的在于尊重主权国家,发展独立经济,不干涉内政,不是造成依赖经济。”(周恩来同马里总统凯塔会谈记录,1964年1月20日。)
(四)在出访中,周恩来同非洲国家领导人广泛接触,友好坦率地进行会谈,增进了彼此间的感情。周恩来认为,“各国领导人之间的来往很重要”。在访非期间,周恩来每到一个国家,同对方领导人一般谈三四次,有的多达六次,最少也有两次。每一次谈话都是两三个小时,有时到三四个小时。周恩来说:“要说累一点,就是谈话费了一点精神。”因为面对的国家情况不同,领导人的情况也不同,要有所界限;对不同意见还要有所回应,“总是有来有往,因为我们不能失掉我们的立场,要找机会把我们的原则说清楚,阐明我们的原则”。(参见周恩来关于访问亚非欧十四国报告,1964年3月30日、31日。)比如在苏丹,周恩来同阿布德主席只谈了一次,因为阿布德主席是军人,很爽直,他有问题提出来,周恩来一回答,就解决了。在阿联,纳赛尔总统有意避而不谈苏联和南斯拉夫问题,周恩来就不谈;在突尼斯,布尔吉巴总理在中美关系、中苏关系、中印关系等问题上不理解中国的做法,周恩来就花了很多时间阐明我们的道理。为了充分了解各国情况,周恩来在会谈中几乎有一半多的时间是在倾听;为了使同各国的会谈取得更大成效,周恩来事前做了充分准备,留下很多谈话内容的提纲手迹。比如在加纳谈的中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八项原则,就是他亲笔拟写的。(参见周恩来关于中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手稿,1964年1月12日。)坦率友好的会谈,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通过这次访问,中国开始了解到一些非洲地区的政治、经济情况,虽然仅仅是走马观花,但有助于提出一些对非洲国家的政策,并且起到“探路”作用。周恩来后来说:“访问非洲以后,我们同非洲的接触才更多一些,了解多了一些。”(周恩来同加纳朋友会谈记录,1965年4月30日。) 他还说:“这个探路工作,可以为以后的政府的、民间的、从各方面去的人打开一个关系”;“这个影响会跟着以后的工作越来越发展。”(周恩来关于访问亚非欧十四国报告,1964年3月30日。) 后来中非关系的发展证实了周恩来的主张是正确的。
在开启和发展中非关系的历程中,周恩来还有其他许多新的思考,给我们留下了一些宝贵经验:
(一)调查研究是做好对外工作的重要基础。出访非洲,使周恩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对制定切合实际的对非政策有重要帮助。他访非回国后就提出,要“加强对亚非国家的调查研究”,“通过外交部、外贸部、对外文委、新华社、人民团体和经援专家等涉外系统,派出大批经过选择和训练、具有一定政治水平和斗争经验的人员,到亚非地区特别是非洲去,站稳脚跟,长期工作”。他说,我们的驻外人员和研究机构要互相密切结合起来,互相交流,常常出去,“没有现场的感性知识,就没有法子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周恩来关于访问亚非欧十四国报告,1964年3月30、31日。)
(二)加强人际交往,争取更多的朋友。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实际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通过人与人的交往增进相互了解,树立国家形象,是周恩来长期从事外交工作得出的经验之一。纳赛尔就是通过周恩来进一步了解了中国,称他为“伟大的中国人民的活生生象征”(孔原、黄镇、童小鹏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63年12月19日。)。出访非洲十国归来后,周恩来进一步强调:“对亚非国家的外交工作,首先是做人的工作。”这项工作可以分两个方面,一是,“所有出国的政府和民间代表团,使领馆人员和专家、新闻记者和翻译人员,都应该以适当的方式和方法,正确地介绍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宣扬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二是,争取更多的亚非国家的政府和民间代表来访问中国,“经过他们的人去做他们人的思想工作”。周恩来认为:“这个需要下一点资本。”(周恩来关于访问亚非欧十四国报告,1964年3月30、31日。)
(三)要重视培养翻译人才。在外交工作中,需要优秀的翻译人才起到沟通作用。周恩来认为“翻译工作是最有政治发展前途的工作”。和周恩来一起共事的英文翻译有五批,代表是:黄华、龚澎、章文晋、浦寿昌、冀朝铸。周恩来说:“他们都是向政治方面发展,这个是必然的。所以应该培养广大的翻译,现在翻译太少了,跟我们国家不相称,七亿人口才这么几个翻译,我想起来就难过。”(周恩来关于访问亚非欧十四国报告,1964年3月30、31日。)周恩来出访非洲回国后,亲自指导创建了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这所学校成立近50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外语外事以及翻译等方面的优秀人才。
这些经验,对我们今天继续开展和做好对亚非国家的团结争取工作,依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廖心文,女,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北京 1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