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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依法严惩外国人在华犯罪完全正当

2014年08月28日 17:03:24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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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刘斐 王建华)本月,中国依法惩处了多名在华犯罪的外国公民。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依法治国的决心。

    8月20日,厦门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一名德国人死刑。8月8日,上海一中院公开审理首例外国人非法获取中国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名英国籍男子及其美国籍妻子被判刑。

    而在更早一些的2009年12月,英国公民阿克毛因走私毒品数量巨大,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被注射执行死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被判处并执行死刑的首位欧洲公民。

    中国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任何人的犯罪行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根据属地原则,无论是哪国公民,只要在中国境内犯罪,除非享有正当的外交豁免权,否则一律要受到中国司法机关的管辖,接受中国法律的惩处。

    由于中国司法机构掌握犯罪嫌疑人证据确凿,且其所犯罪行为世之不容,即便是犯罪嫌疑人母国也无法为其进行脱罪辩护,只能大打“悲情牌”,试图从所谓的“人道主义”角度为其求情。例如,英国当局就曾为阿克毛与中国政府展开多次外交谈判。

    中国司法机关执法有严肃的法律可以依据,怎能因国籍身份不同就法外开恩、网开一面?且不论这是否西方“强势国家”迷恋“治外法权”的旧思维使然,其作为现代文明国家应对他国司法主权表示起码的尊重并持不干涉立场。

    部分西方国家,特别是一些已废除死刑的国家,常常以“人道主义”为借口指责中国的死刑制度,这是完全不考虑中国实际国情的妄自非议。实际上,中国法律在仍然保留死刑的同时,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

    对危害极其严重的罪犯适用死刑,有利于震慑和预防类似犯罪。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设立死缓罪名和坚持慎杀原则均体现了对死刑适用的谨慎。逐步废止枪决、更多采用注射、以及保障死刑犯的必要权利等,则体现了中国对死刑犯的人道主义关怀。

    依法惩处罪犯,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也是保障广大守法公民人权的方式,更是维护人类共同价值和道义的途径。

    诸如毒品犯罪这样的全人类公害,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属于重罪。除中国外,也有不少国家对毒品罪犯最高处以死刑。事实上,英国舆论在阿克毛事件上对中国施压时,也有英国民调显示,多数英国人认同中国对毒贩执行死刑。

    中国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不容置疑,全世界联合起来共同打击犯罪才是为人类公序良俗考虑的应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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