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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上海合作组织历次峰会及主要成果
2014-09-12 15:04:38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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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9月12日电

    2001年6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首次峰会在中国上海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合组织正式成立。

    2002年6月7日,第二次峰会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上合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三个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的机制化和法律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2003年5月29日,第三次峰会在俄首都莫斯科举行。成员国元首在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等重大问题上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

    2004年6月17日,第四次峰会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成员国元首正式启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签署批准了《塔什干宣言》、反毒合作协议等多份重要文件。会上,蒙古国获观察员地位。

    2005年7月5日,第五次峰会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2006年6月15日,第六次峰会在上海举行。成员国元首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提出了上合组织发展的远景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

    2007年8月16日,第七次峰会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2008年8月28日,第八次峰会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会议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条例》等重要文件。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第九次峰会在俄叶卡捷琳堡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叶卡捷琳堡宣言》和《反恐怖主义公约》等重要文件。会议给予斯里兰卡和白俄罗斯对话伙伴地位。

    2010年6月11日,第十次峰会在乌首都塔什干举行。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

    2011年6月15日,第十一次峰会在哈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对上合组织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作出战略规划。

    2012年6月7日,第十二次峰会在北京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等10个文件。会议同意接收阿富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土耳其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

    2013年9月13日,第十三次峰会在吉首都比什凯克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比什凯克宣言》。会议批准《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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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张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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