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机·索赔·调查——专家解读马航宣布MH370失事之三大“关键词”
1月29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电视直播马来西亚民航局局长爱兹哈尔丁发表声明。马来西亚民航局当日宣布,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事,推定机上全部239名乘客及机组成员已遇难。 新华社发(张纹综摄)
新华网北京1月29日电(记者崔清新、樊曦、朱基钗)马来西亚民航局29日宣布马航MH370航班失事,并推定机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已遇难。为何马航选择此时宣布飞机失事?此举对遇难者家属意味着什么?下一步搜寻调查工作重点是什么?记者采访相关专家对此作出解读。
对于此次马方宣布航班失事的根据,民航管理学院教授董念清介绍说,据国际民航公约(即《芝加哥公约》)附件13的规定,事故有三种情形:一是从登上飞机到下飞机前,人员遭受致命伤或重伤;二是航空器受到损害,出现结构故障,无法再飞行;三是航空器失踪或处于完全无法接近的地方。此外,该附件第一章中对“航空器失踪”解释为“在官方搜索工作已结束仍不能找到残骸时,即认为航空器失踪。”据此,马航宣布飞机失事,也就意味着认定事故已经发生。
法律专家认为,便于乘客家属索赔这也是马航选择此时宣布航班失事的原因之一。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牛琳娜认为,此时宣布失事对确保乘客家属的“诉讼时效”具有重要意义。她说,根据相关国际法,乘客家属必须于失事航班应到达之日起2年之内提起诉讼,也就是2016年3月8日之前。这样算来,“现在启动诉讼程序时间已经非常紧迫了。”因为诉讼前的准备工作难度非常大,包括对机上所有乘客信息要调查清楚,提供遇难者生前的收入情况、工作能力、社会贡献等材料及相关证据,最后据此确定索赔额度,这些都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胜说:“法律意义上讲,如果官方没有正式对外宣布航班‘失事’,启动索赔手续就非常困难。因此,此举是对乘客家属权益的一种保护。”
马航29日表示,将继续全力开展搜寻和调查工作,保证乘客家属及时掌握搜寻和调查进展。关于安全调查进展的中期报告将在事故发生一周年前后对外发布。
董念清认为,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之一是继续搜寻,否则无法确认航班失事原因。
不过,民航局航空安全办事故调查处处长毛延峰表示,也要对搜寻的难度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他说:“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事件,飞机始终不知去向,至少在近30年来世界民用飞行器事故中绝无仅有。”他说,这也是一次难度非常大的调查,比如飞机应答器停止传输,地面无法接收到MH370上ACARS(飞机通信寻址与报告系统)信号,无法追踪飞机位置等,而这些都是地面跟踪飞机主要依靠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