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马航选择此时宣布飞机失事?此举对遇难者家属意味着什么?下一步搜寻调查工作重点是什么?
此次马方宣布航班失事的根据,民航管理学院教授董念清介绍说,据国际民航公约(即《芝加哥公约》)附件13的规定,事故有三种情形,其中之一就是航空器失踪或处于完全无法接近的地方。
此外,该附件第一章中对“航空器失踪”解释为“在官方搜索工作已结束仍不能找到残骸时,即认为航空器失踪”。据此,马航宣布飞机失事,也就意味着认定事故已经发生。
法律专家认为,便于乘客家属索赔这也是马航选择此时宣布航班失事的原因之一。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牛琳娜认为,此时宣布失事对确保乘客家属的“诉讼时效”具有重要意义。她说,根据相关国际法,乘客家属必须于失事航班应到达之日起2年之内提起诉讼,也就是2016年3月8日之前。这样算来,“现在启动诉讼程序时间已经非常紧迫了。”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文胜说:“法律意义上讲,如果官方没有正式对外宣布航班‘失事’,启动索赔手续就非常困难。因此,此举是对乘客家属权益的一种保护。”
董念清认为,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之一是继续搜寻,否则无法确认航班失事原因。